11月1日,海口市南海大道某小区吴女士向记者反映小餐饮店不注意食品卫生问题。昨日,记者在午饭时间进行了暗访。
当日中午11时31分,记者在位于大英村的一家川菜馆先要了一碗麻辣面,一旁吃面条的营业小姐放下碗筷,起身用手抓了一把面食下锅。记者吃了几口后,掏出一张50元钞票结账。服务员从抽屉里掏了一把、皱巴巴的零钱,一张张数了一下找给记者46元。当时,正好一女子走进店里要了一碗面食,服务员答应了一声,用刚才找钱的手又抓了一把面食下锅。该女子说,现在人还不多你就连手都不洗,如果客人多了,那更不用说了。该女子指着店门旁贴的一张“本店已消毒”的告示说,食品加工人员兼收银员、厨师兼账房的操作方式,即使店里再消毒,谁还能安心吃下东西呢?
据记者观察,食品加工人员兼收银员的情况在海口市餐饮小店十分普遍。在城西路的一家天津包子店里,营业员正在和面,一位客人结账,她停住手上的活,用还沾满面粉的双手找完钱后,也不洗手,继续和面。15分钟内,营业员至少为6个客人结了账。如果在营业高峰期,一个小时内,那团面粉就有24次与钞票上的细菌亲密接触的机会。
当日中午12点26分,在板桥路的面馆里,记者看到营业员抓完钱后直接抓面下锅,便找到老板询问:“这样的面谁敢吃?你不考虑设一个专门管钱的?”老板笑笑说:“没必要,你说我们就这么一个小店面,平常一两个小时来三五个客人,多一个收钱不是闲坐着吗,还要多发一份工资。”
当日下午,海口卫生防疫站食品站的一王姓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口市餐饮店办证的就有上千家,要让所有餐饮小店都配备专职收银员的可行性不大,除非出台相关法规对此进行限制,否则很难执法。
他说,但对于违反《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防疫部门就可以依法处理。该办法第15条规定了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也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的卫生要求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