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旅游部门获悉,为让游客旅游更放心,江西省旅游局将诚信旅游体系建设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诚信经营、明白消费是诚信旅游活动的主题。1月~4月,江西省旅游部门将联合工商部门对旅游业务广告、旅游合同、假冒星级饭店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不得与游客玩文字游戏
低价最容易让人心动,但是旅行社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把游客“骗”上了路以后,就想方设法加钱,所收费用没有事先告知游客成历年来旅游投诉的热点。因此,旅行社发布的旅游业务广告、签订旅游合同、制定旅游价格等方面的诚信建设迫在眉睫。
按照规定,旅行社所属部门和门市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旅游业务广告,不得以旅行社简称或专用宣传名发布业务广告,不得超范围进行广告宣传,不得用模糊、不确定用语故意误导欺骗旅游者和公众,不得在发布的旅游广告价格之外收取各类费用,不得用“准×星级”、“相当于×星级”等内容误导消费者。
不得擅自“转让”游客
“卖团”是许多游客所不愿意的,但是旅行社在不能成团的情况下,在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已签订合同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如果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就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该转让的旅行社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旅行社在旅游者报名参团时,必须与其签订旅游合同,而且该合同必须是由省旅游局、省工商局制发的2004年版的《江西省国内(出境)旅游合同》。
假冒星级饭店要重罚
假冒星级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各类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等住宿设施未经省、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评定,不得在各类媒体上刊登星级标志。不得用按“×星级”建设、装修、服务等文字误导消费者和公众,不得在其他给客人的消耗品和设施介绍资料上印制“×星级”图形和文字。对于假冒星级饭店自查不纠的,除按《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或工商行政管理关规定处罚外,三年内不受理其申请星级评定。
3月15日,省旅游局将联合工商、消协举行大型“3·15”诚信旅游咨询活动。3月开始,将进入旅游的旺季,各地也将开展各种活动,形成浓厚的诚信旅游活动氛围。此外,对于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旅游、工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