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云南大理古城拟对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维护费的消息,几乎被一边倒地质疑为“竭泽而渔”、“宰客自肥”。8月27日,当地相关管理部门通过当地媒体作出回应:古城维护费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具体征收方案将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择机推出。
发展旅游业,原本不是坏事,保护古城、保护文化遗产也义不容辞,只不过,大理拟对游客附加收费,就未免显得不太地道,要钱要得连面子都不要了。难怪会被公众一连倒地质疑为“竭泽而渔”、“宰客自肥”了。
中国的古城远不止大理一个,北京、西安、拉萨、开封、洛阳等,哪一个不是历史文化名城,哪一个又不是古城?而这些地方并没有收取。
既然是古城,就是中华民族的财富,凭什么我们看一看还要收“买路线”。客观地说,对古城的保护,最关键的还在于城市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地进行保护,如何规划好,如何能保护其本来的面貌,让历史的深邃给后人以无穷的启迪。
保护古城,是大理应尽的义务,毕竟古城的所带来的利益也是大理所获得,旁人分不去。且各地游客到古城去旅游,从另一个方面就是对古城保护的最大支持,也才能真正体现出其特有的文化价值。如果是因为游客多,会对古城造成破坏,对某些地方进行人数限制也就是了。
换而言之,游客到大理的任何一个景点都是花钱买门票的,那就是在为古城保护作贡献了。就算真的需要一笔资金来解决古城的维修问题,也必须向当地的旅游企业和因旅游受益的企业或单位开征古城维护费。
因此,以笔者之见,大理的古城维护费,真正目的不在于保护古城,因为保护古城的方式可以有多种多样。其主要目的是想通过垄断了的文化遗产来获取巨额的利益,是一种十分落后的发展观念,缺乏大局和长远观念,没有科学发展的意识,实际上也是在为自己赖为生存的旅游业埋下发展的隐患,弄不好还真的会是“竭泽而渔”。
旅游业的发展,靠的是鲜明的文化主题,挖掘出富有特色的文化底蕴,通过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来吸引人,更重要的是懂得从规划建设入手,而不是提起刀来“宰客”,让人有被拒之千里之外的轻慢。因此,我们不管丽江是怎样做的,但如果都以这样的手段去攫取不正当的利益,就一定不是一件正常的事。
但愿,大理能理智清醒一些,不要开征所谓的“古城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