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三门峡市旅游形象,强化旅游营销力度和效果,增强三门峡旅游在市场中的美誉和认知,三门峡市将于2009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面向社会征集三门峡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一经采用,作者可获得2万元人民币奖励。
其中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要求能反映三门峡市的旅游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能充分体现三门峡市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应征作品要求最好中英文对照,主题深刻、文字精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宣传口号不超过10个字,适合于旅游广告宣传。
形象标识要求能充分展现三门峡的旅游特色,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且简洁醒目,构图新颖,图案清晰,具有亲和力。内涵丰富,寓意贴切,识别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作品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请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形象标志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样稿,统一为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设计图稿须有创意文字说明,对标识、图案及方案符号作出解释。
投稿人在提交作品时须另页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稿件中出现,须另书面说明。如需三门峡旅游相关资料,可查阅三门峡旅游网(www.smxly.com);如需文字及音像资料,可与三门峡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联系。咨询电话:(0398)2935005。
三门峡市旅游局将以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采用奖各1件,分别奖励人民币 2万元;入围奖各 2 件,分别奖励人民币 5仟元;鼓励奖各10件,分别奖励人民币5百元。最终结果通过三门峡旅游网(www.smxly.com )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