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长“黄金周”即将来临,旅游消费也逐渐进入高峰期。9月21日,辽宁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对近几年来全省工商12315指挥中心受理、处理的旅游消费争议进行了梳理和归纳,提示消费者注意以下四方面问题。同时警示经营者,《旅行社条例》实施后,违法违规成本大幅度增加。
按下面注意事项游,游得舒心
1.选择出行路线与旅行社时:综合比较,切莫只选低价
选择旅游线路或旅行社时,不要单纯比较报价。要详细了解《旅游合同》内容,要综合考虑交通工具情况、入住酒店标准、实际景点数量、自费项目、购物安排等多项因素。
2.在签订《旅游合同》前:认真审阅明细条款
《旅游合同》中要明确旅游线路行程、时间安排、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档次等级(空调、热水等服务设施);景点/景区及游览线路内容(主要景点停留最少时间);用餐(早餐和正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安排(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自费项目和娱乐活动;有无全程导游、旅游收费明细等内容。
3.入住酒店时注意:“准三星级酒店就是普通酒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中,没有准星级这个词。旅行社所宣传的准三星级酒店,就是普通酒店,是达不到三星级酒店服务标准的。如果旅游合同中签定入住准三星级酒店,不要寄希望有较好的住宿条件。
4.入住宾馆后:先查房内设施
入住宾馆后,首先要查看房间内设施是否有缺损,是否有收费商品与价格、数量清单,查看收费商品有无缺损。出现缺损或有异议的,要及时与宾馆确认,避免退房时出现争议。
说道说道潜规则:旅行社有时……
潜规则1:导游导购吃“购物回扣”
在旅游景点或旅游行程安排的购物活动中,很多商品存在质次价高问题。消费者在旅游途中不要盲目购买商品。
潜规则2:自费项目吃“票价回扣”
很多旅行社在国内热点旅游线路上,会安排一些自费项目,这些项目往往还是重要的观光景点。这是旅行社通过“票价回扣”获取利益的手段。
潜规则3:互动节目往往收费
在海南、云南、四川等省份的旅游线路上,有一些景点会安排一些互动节目,如扮新郎、对歌、入洞房等,这些节目都会要求参加者付小费。在寺庙烧香请愿时要注意价格,一些旅游景区的佛门净土,已成为不法之徒的敛财工具,一些消费者在看相、算命、作法事之后,钱财损失非常大。
对经营者:违法违规,最高罚款50万元
⒈2009年5月1日施行的《旅行社条例》规定,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⒉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其内容符合《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旅游合同》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⒊宾馆在房间内放置收费商品,应提供清单,并要经消费者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