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国上下同庆新中国60华诞之时,为维护扬州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打造扬州市和谐的旅游环境,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刚正式挂牌的扬州市旅游监察支队对旅游景区、导游服务、旅游安全等进行执法检查。
在进行旅游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依据《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重点就旅行社经营及导游服务规范,旅游商品的质量及价格等方面展开检查。由于“十一”黄金周出行游客比较多,为体现人性化的执法手段,执法人员全部利用导游服务的间隙进行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随着旅游行政部门服务与管理力度的加大,扬州绝大部分旅游企业都能规范合法经营。被现场抽检的导游中,舜天、龙行天下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都能够规范服务,符合相关要求。但仍有少数,特别是外地导游员在出团手续等方面有欠缺。在对旅游商品销售点的检查中,执法人员未发现欺客宰客行为。
扬州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星驰要求旅游监察执法人员一是要督促旅游企业强化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要指导各景区(点)加强对人流的控制,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三是要帮助各旅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杜绝发生欺客宰客现象;四是要加大对黑车、黑导、黑社的打击力度,维护好扬城旅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