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旅行社行业的诚信品质和服务品质建设,让旅游者感受到旅行社的诚信服务质量,日前,市旅游局与县(市)区旅游局联合开展了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2009年12月为筹备、宣传阶段;2010年1月31日前为旅行社上报申请材料及自检自查阶段;2010年2月1日-28日为现场检查打分阶段;2010年3月为总结公布结果,核发牌匾阶段。今后游客可根据星级数量的多少作为选择旅行社出游的参考。
此次旅行社星级评定以旅行社的基本条件、经营管理水平、经验效益、广告宣传、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社会信誉等为依据,从旅行社是否租用无营运资质的黑车、及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购物安排适当、积极进行品牌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项目进行星级评定打分,共分1至5个等级,星的数量越多,等级越高,就表示旅行社服务质量水平、信誉程度越高。旅行社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生制,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有利于广大消费者理性选择旅行社的服务,有利于引导旅行社的有序竞争,从而提升葫芦岛市旅行社的整体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