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行李破损的情况不要慌张
小李乘坐某航空公司飞机往返美国西雅图,在回程抵达北京首都机场后,发现自己价值7000余元的行李箱严重破损。她立即找到机场行李查询柜台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规定,无论价值多少的行李箱,都只能以行李的重量为依据赔偿。因为小李的行李箱是采用轻质材料制成的,所以按照这个赔付规定,最多也就几百元。也就是说廉价的自重大的行李箱损坏后得到的赔付要比昂贵的自重轻的箱子多,这让小李很难接受。
那么如何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呢?
其实,如果搭乘国际航班时出现上述情况,且行李箱的价值较高,并可出具有效合理的价值证明,乘客有权按照《蒙特利尔公约》对行李箱进行索赔。《蒙特利尔公约》规定,每名旅客以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小李提供了购买行李箱的发票,航空公司遵照公约做出了行李每使用一年扣除折旧率15%的计算方式,小李因此获得6300余元的行李赔偿金。
遇到行李破损的情况不要慌张,需要按以下步骤处理:
➊ 立刻持机票(电子客票)、登机牌、行李牌和身份证明到机场行李查询处(Loss and Found Office)申报,协同工作人员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 (PIR);如果拒绝与工作人员一同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或不在其上签字则无权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所以旅客在办理此手续时,一定要对单据各项内容加以确认后签字。
➋ 国内航线行李发生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每公斤100元人民币。国际航线,只要符合《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的条件,不分托运行李或是非托运行李,最高不能超过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1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10.6912元)。
➌ 赔付金额还要看具体行李破损程度,需要经过鉴定,以及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价值证明,即购买行李箱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