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将旅游安全工作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五大有效举措,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了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坚持“三专”。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针对年初、黄金周和节庆活动制发旅游安全工作专门文件,层层落实各景区(点)、宾馆饭店、旅游企业旅游安全工作专职人员,使旅游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职责任务落实。
二是实行“三查”。对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农家乐等实行事前深入开展游览设施、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检查,事中认真督查人员是否在岗、工作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到底,事后严格复查验收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问题处理在掌控之中。
三是明确“三责”。按职按责明确各相关单位的旅游安全工作责任,旅游主管部门履行全面监管责任,安监、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履行具体监管责任,景区所在乡镇履行配合监管责任,管理处、林业、水利等景区主管单位履行主管责任,旅游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
四是建立“三制”。建立旅游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日常业务工作每月报送制度、基础资料电子档案制度,保证重大决策及时安排部署,当月工作动态一一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有备可查。五是做到“三严”。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严格申报审批、严格竣工验收、严格事故查处,凡安全生产不合规、不达标、不过关、不符合要求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