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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市旅游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贯彻落实法治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创建工作。针对旅游目的建设实际,着力“六个强化”抓好旅游系统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机构,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旅游局规划法规科,负责创建日常业务及材料信息报送。二是强化动员教育。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城市创建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大家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社会责任,争做法治城市创建的参与者、促进者和带头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争当法治城市创建的志愿者,大力倡导和推动自己的家庭成员、左邻右舍、监管服务对象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努力带动更多的人投身创建。三是强化任务落实。认真研究制定《眉山市旅游局创建法治城市实施方案》,认真对照《眉山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测评标准》及《眉山市创建法治城市实施意见》,明确的项目和任务,逐项逐条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四是强化工作推进。尽快研究制定阶段创建计划,拿出阶段创建方案,明确阶段创建任务、牵头单位、时限和质量要求,落实到位;对属于旅游部门牵头的,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加强督查;对属于旅游部门配合的,明确旅游职责,积极配合,切实将自身的职责履行到位。五是强化宣传总结。编发创建工作简报,加强信息报送和登载,及时上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创建工作亮点和创建督查情况,营造全员参与创建、合力推进创建的浓厚氛围。六是强化督查考核。成立市旅游局创建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各项创建活动有计划、按序时地顺利推进。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不论涉及哪个科室、哪个人,只要是不能完成交办的创建任务,或是影响了创建工作,坚持一查到底,严格追究责任,并实行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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