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到来,为了做好“两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市旅游局于9月20日至10月10日期间,在全市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联合执法大检查。
检查将按照“企业负责、部门指导”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旅游企业自查、各县(区)旅游局检查、市旅游局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将全面检查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船公司等旅游企业的基础安全工作,包括贯彻执法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情况;将重点检查旅行社的旅游保险、旅游合同和旅游团队用车情况。旅游团队租用车辆要与有运营资质的专业旅游汽车公司同签订规范的租用合同,自有、租用车辆都要有运营手续,车辆保险、驾驶员资质要齐全;将重点检查星级饭店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安全监控和治安防范措施。特别要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紧急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等使用管理情况;将重点检查旅游景区的停车场、售票处、景区入口等容易造成人员拥堵的部位、游船、缆车、漂流等游览交通工具,危险地段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灾难的安全措施,汛期水毁景区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
市旅游局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两县要协调工商、公安、消防、交通、卫生、质量监督等部门共同进行。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加。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到重点场所和要害部位,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市旅游局强调,旅游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与整改措施。同时,要继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设施设备资金投入,强化安全知识,安全规程、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对于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部门和被查单位建立详细档案和台账,对安全隐患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依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