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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创新奖以奖代补试行办法》(苏办发[2010]44 号文) 和《<苏州市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创新奖以奖代补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苏城协[2010]3 号文),在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评和市城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现场打分的基础上,经过市城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并经 4月7日 -14日在市委市政府综合信息网上公示,苏州市旅游局全国首个商务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获“苏州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创新奖” 单项入围奖。
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苏州旅游从单一的观光旅游为主向观光、休闲、度假、特色旅游全面发展转型,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不断加强,工、农业旅游、商贸旅游、文化旅游、康体旅游等崭新的旅游形式不断出现,旅游业对相关行业的带动作用越发突出。2009年9月,市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三区三城”发展目标,要求把苏州建成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同时,要求加强中心城市首位度,大力推动服务业发展,提升旅游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目标,结合我市旅游业实际,我局创新性地提出了加快旅游与商务活动融合,全力打造全国首个商务旅游示范区的设想。从2009年开始,我局多次与园区相关部门对接,探讨创建商务旅游示范区的可行性,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确定创建范围和工作主体,把握时间进度和工作步骤,并成立了专家课题组,对创建工作进行系统性研究,制定了《苏州工业园区创建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技术规范》,努力使创建工作有目标、有思路、有规范、有效果。通过全局上下和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和旅游两大主要功能得到全面提升,旅游区内的商贸经营、商务会议、奖励旅游、产品发布、展览交易、进修培训以及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多形式、多品类、多层次的商务旅游活动不断融合,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发挥了强大的行业和区域引领作用。2010年4月28日,国家旅游局授予苏州工业园区全国首个“商务旅游示范区”称号,对创建提出的商务旅游定义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认为园区商务旅游具有在全国的可示范性,苏州制定的《创建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技术规范》可以作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推广。
通过商务旅游示范区的创建,极大地丰富了旅游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创新了旅游发展理念,使苏州旅游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模式拓展和资源产品整合方面具有更为清晰的思路。促进城区旅游和其他行业资源有效配置,鼓励更多个性化特色旅游产品抢占市场,发挥苏州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特色优势。鼓励全行业,特别是古城区三个区,打破区域、体制限制,实施旅游板块联动,实现资源和市场共享,突出不同旅游产品间的融通联合。倡导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运作,高标准服务,推动旅游产品的国际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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