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春回大地。又到了3月12日植树节,人们纷纷走向田野山岗,履行公民的植树义务,植树的同时铭志于树、寄情于林。全民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协调发展意识,在义务植树活动中不断增强,同时,鹭岛也变得更绿更美了。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建设,努力构建城在海中、景在城中、城景相融、生态良好、风景优美的海滨风景城市风貌,一直是历届厦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近10年来,市市政园林部门始终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突出特色的原则,努力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生态城市绿地系统。可以说,厦门城市园林绿化走在了全国前列。今后厦门还将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步伐,不断巩固城市园林绿化成果,为构建更加适合人居的自然生态家园而努力奋斗。
1997年至2006年10年间,全市建成区园林绿地总面积新增了2836公顷。新建了海湾公园、忠仑公园、牛头山桥头公园、火烧屿公园、江头公园、敬贤公园、洪厝公园、东溪公园、祥吴公园等,续建仙岳公园、狐尾山公园、金榜山公园和白鹭洲公园,改造了海滨公园、中山公园和植物园。新增公共绿地1006公顷。基本做到城区500米就有一片绿地,步行15分钟有一个公园。新建了以环岛路为代表的一批绿地率高、绿化水平上档次的道路绿地611公顷。新建了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1182公顷,全市涌现出市级“花园式单位”224个,省级“花园式单位”67个。划归岛内及近郊区自然山体800多公顷进行统一保护。开展岛内裸露山体复绿工程,复绿面积50多公顷;新建近郊公路绿色走廊258公顷;新建滩涂红树林300亩。
截止到2006年底,厦门建成区园林绿地总面积达5421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6%,建成区绿地率达34.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3.56平方米。
加大建绿力度,构筑海湾型城市绿地系统
近10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搞好绿化、美化环境作为厦门争创特区新优势、提升厦门城市环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战略来实施,推动厦门城市园林绿化的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将西堤水果批发市场搬迁后腾出的土地用来建设海湾公园;将忠仑苗圃改建成总面积达65公顷的忠仑公园;筹建面积达6.76平方公里的园博园;将厦门植物园园区面积从2.2平方公里扩大到4.93平方公里……城市大型公共绿地越建越多。
近年来,厦门还充分发挥海岸、湖岸线长的优势,在环岛路、筼筜湖周边、鹭江两岸建设环海(湖)岸线绿化带,营造了“绿树红花水相映”的特色景观。
对居住区的绿地建设则从平面向立体发展。在湖滨南路一里至四里开展了屋顶绿化工作;对全市的挡土墙、山坡地及海沧大桥引桥垂直面开展了垂直绿化;2006年在岛内开展阳台绿化活动,积累经验后逐步在全市进行推广。
依法治绿护绿,保护城市园林绿化成果
10年来,厦门加强了园林绿化的法制建设工作,出台了相关法规政策,保护了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山体不受侵占与破坏,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向深层次发展。
首先加快了园林绿化法规建设。先后颁布了《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厦门市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厦门市公园管理规定》等园林绿化的法规,依法建绿护绿有了法律的依据。修订了《厦门市绿地系统规划》,覆盖厦门整个市域1565平方公里范围,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动了全市园林绿地建设由“见缝插绿”向“规划建绿”的转变。
在建立健全法规的同时,做好对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地的保护。重点抓好鼓浪屿-万石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天竺山国家森林公园、北辰山、香山风景区的保护,严格控制区内的开发和建设。做好古木名树的保护,先后进行了3次普查,对1560株古树名木建立了资料档案,并进行挂牌管理。
强化绿地养管,提高园林城市管理水平
“三分建,七分管”,绿地养护管理十分重要。近年来,绿化部门在努力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上下足了功夫:对各类园林绿地养护制订了三级养护管理标准,制订了相应的检查考核和养护经费标准;道路绿化建立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园林风景信息系统,使园林绿地养护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为了提高园林绿地整体效果和观赏水平,近几年来厦门市不断加大鲜花生产布置量,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绿地、街头绿地、道路主要节点和主干道重要地段,一年四季鲜花不断,品种丰富多彩,造型各异,展现了园林城市的绿化水平。
充分发动群众,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社会氛围
广泛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年植树节前后,市领导都带领市直机关干部、部队官兵、院校师生开展义务植树,广大群众踊跃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先后在全市开展了“植树周”、“军地共建绿色家园”、“绿地认建”和“绿地认养”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绿化工作。
大力推进纪念林建设活动。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绿化的积极性,近年来建立了“青年林”、“友谊林”、“新婚林”、“企业林”等多种内涵的纪念林基地,单位和群众踊跃参与,纪念林基地初具规模,受到了群众的赞扬和好评。 (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