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从福建省旅游局获悉,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明确,把“海峡西岸旅游区”列为全国“十一五”期间优先规划和建设的12个重点旅游区之一。
国家旅游局将牵头组织制订海峡西岸旅游区规划,指导福建制订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旅游景区规划;支持福建大力开发滨海、海岛、森林、温泉等特色旅游资源,编制旅游专项规划,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旅游景区开发;支持福建大力发展海峡西岸乡村旅游;支持龙岩、三明等地加快发展红色旅游。
国家旅游局将积极推动闽台旅游交流与合作,支持福建大力拓展对台旅游,积极打造“海峡旅游”品牌,使福建成为大陆对台旅游的先行先试省份,成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交往的重要通道;支持闽台在旅游项目、旅游线路、景区对接、客源互送等方面扩大合作;配合有关部门支持福建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中发挥特殊桥梁作用,推动将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旅游的范围从福建省居民扩大到其他地区居民,将赴金门、马祖、澎湖旅游线路延伸到台湾本岛;在正式启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时,支持福建作为首批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省份,适当增加福建赴台旅游名额和赴台旅游组团社名额,支持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从厦门一金门、马尾一马祖航线往返;推动在武夷山机场口岸实行台胞落地签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