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山海关透露,国家海关总署近日已正式向国务院报告,将黄山航空口岸扩大对外国籍飞机开放补列入《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并优先确定列入《2008年度口岸开放审理计划》。
黄山机场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限中国籍飞机飞行港澳航线。近年来,黄山机场飞行的韩国和日本旅游临时直飞包机均要每次向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申请批准,临时直飞包机一次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半年。为解决黄山旅游国际化的空中交通瓶颈,黄山市委、市政府和安徽省有关部门多次申请黄山航空口岸进一步扩大开放,合肥海关和黄山海关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进一步扩大开放前的基础工作,充分利用职能部门的优势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向海关总署争取。鉴于黄山航空口岸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经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与中央有关部委协调,对列入《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的项目和2007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论证,确定黄山航空口岸扩大开放补列入“十一五”规划,并优先列入2008年度开放计划。
另悉,国家海关总署近日同意黄山航空口岸在正式对外扩大开放前,按“年度申报、一次审批”方式临时对外扩大开放。目前,黄山市口岸办已正式向国家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口岸办)上报申请,今年4—9月份执飞黄山至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500多个架次航班。新一轮旅游直飞包机有望在今年4月底正式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