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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旅游局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局、省统计局以及市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向各县市区旅游局、旅行社、质量等级旅游区下发通知,扎实开展旅游行业清查、定期统计调查及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做到了四个“明确”:一是明确调查目的,全面摸清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模、结构、资产、效益和地区分布等情况,为制定政策和规划,进一步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依据,要求各单位早安排、早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开展旅游行业清查、定期统计调查以及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二是明确调查范围和内容,此次服务业调查和文化产业统计范围包括15个门类和1个大类。其中,旅游行业包括旅行社和质量等级旅游区两大类,调查内容由服务业法人企业基本情况表、服务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调查表构成。各县市区旅游局站在促进服务业、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次清查和定期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督促做好本地各旅行社、质量等级旅游区的统计上报工作;三是明确调查时间,旅游行业清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07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07年全年数据,旅游行业清查年报表报送时间为2008年3月27日。定期统计调查为季度报表,从2008年第二季度开始实施。报表时间为季后第一月4日前,即:第二季度上报时间为7月4日前,第三季度上报时间为10月4日前,第四季度上报时间为次年1月4日前。文化产业统计为季度报表,从2008年第二季度开始实施。上报时间与定期统计调查一致;四是明确调查方法,旅行社和质量等级旅游区可以登录“湖北旅游网”点击“服务业清查网上填报系统”,下载安装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或以纸质报表方式填报。此项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和各旅行社、质量等级旅游区强化数据质量意识,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准确全面、真实可靠,坚决杜绝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