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县全旅游诚信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和维护我县旅游饭店经营秩序,促进旅游饭店健康发展。依照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树立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维护经营者和旅游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县旅游局将在旅游饭店推出“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承诺书”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贯彻条例,守法经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反对和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依法维护和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
二、强化管理,措施到位。牢固树立“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最大限度地满足宾客的合理要求;针对企业内的各岗位特点,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岗位规范和工作质量标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实现饭店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三、规范服务,致力创新。在企业服务质量规范标准、管理体系、检查监督和奖惩制度等四个方面建立行风建设的有效机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在规范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个性化服务的新内涵,自觉维护企业形象。主动接受游客监督,对外公布质量监督电话号码,诚恳对待游客投诉,认真及时处理游客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满意答复。
四、优化旅游环境,打造南江旅游品牌。充分发挥服务特色和品牌特色,以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秩序,诚招天下宾客,树立南江旅游新形象。
五、以人为本,加强培训。不断培养职工爱岗敬业精神,同时加强职工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文化素质的培训和教育;以树立企业形象和品牌意识为动力,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安全、主动的服务。
六、环境整洁,安全有效。食品、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周围环境和内部设备都是干净整洁、安全有效,为宾客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环境,保证不发生任何违法违规现象。
七、创绿节能,增强环保意识。在职工和宾客中倡导合理消费和适度消费;倡导绿色消费,倡导节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