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黄山市旅游系统对外宣传工作,大力弘扬黄山旅游主旋律、积极倡导旅游行业新风尚、广泛宣传旅游行业新气象、全面展示黄山旅游新成就,为强力推进黄山旅游国际化,进一步掀起旅游发展第三次高潮,为“五年再造一个新黄山”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黄山市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旅游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黄山市旅游系统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措施、审核程序、投稿方向、考核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对外宣传工作领导组,并设立通联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县旅游局(委)、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旅游办做好有关组稿、业务衔接等事宜。并将对外宣传工作列入对各区县旅游经济运行和各旅游企业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黄山市旅委每年底对宣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主要是对在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体发表稿件的数量、质量、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实施意见》还对黄山市旅游委机关人员采写的信息稿酬作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