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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公安局将严查辖区内将出租房屋用来经营旅馆业的行为,整治其中滋生的黄丑现象,以及藏匿在逃人员等治安隐患。
据了解,晋江市共有外来务工人员近百万人,私房出租现象十分普遍。警方在日前开展出租房屋日常检查时发现,部分出租房屋业主以出租房屋的名义,按旅馆模式经营操作,接待旅客住宿。
据治安民警介绍,这些变相经营旅馆的出租房根本不具备经营旅馆业的条件,没有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建筑质量也没有保障,甚至连旅馆业必须供给住宿人员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险柜都没有。
同时,此类旅馆极易滋生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黄丑现象,也给了犯罪在逃人员提供藏匿的机会,存在着严重的治安隐患。
几天来,晋江市公安局已取缔出租房屋变相经营旅馆业18家,处罚20人,从中查获卖淫嫖娼2起4人,并整改安全隐患37处。(徐占升)
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