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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营区委、东营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确定把旅游业作为服务业的重点产业优先培育发展,并确定实行扶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景点类旅游企业,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照顾。在财政扶持政策方面,从2008年起,对区内成功创建国家AAA级、AAAA级、AAAAA级景区的,在享受市级政策的同时,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宾馆(酒店)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进入全省、全国百强的旅行社,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