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41个安置点规划已通过评查,其中17个村落定位于“旅游小村”,需要进行深度包装;休闲、度假、运动、避暑,已经确定的4大旅游产品需要精心打造——昨天,崇州市向社会投资者伸出了灾后重建“橄榄枝”。与此同时,该市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用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重建。
灾后重建 商机多多
昨天,崇州市委书记范毅告诉记者,在灾后重建中,该市将激活农村发展市场。“我们将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作用,通过土地房屋的确权,加速农民资产、农业农村资源资本化;坚持以特色农业发展为依托,加快推进土地集中集约和规模化经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对丰丰现代农业示范园、桤泉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100万头优质生猪产业化项目等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一体化,提升产业化水平。”
据介绍,在灾后重建中该市还将加快推进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实施“精品战略”,重点发展休闲、度假、运动、避暑等4大旅游产品,努力打造“湿地羊马”、“青城街子”等高端旅游品牌;加快“街子—鸡冠山旅游产业发展走廓”的建设,抓好街子—王场5镇1乡沿山42公里的乡村旅游带各乡村旅游点的打造,制定优惠政策,按照统规自建等办法鼓励当地居民和市内外投资者参与沿山乡村旅游项目的建设;积极恢复九龙沟景观、景点,重塑鸡冠山风景区形象。
范毅表示:“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充满了商机。”
参与重建 优惠多多
“为了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灾后重建,我们对参与企业推出了一系列相关的优惠政策。”范毅说。
据介绍,在崇州市参与开发性重建企业将首先建成救助安置房或统规联(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其中统规联(自)建须由企业按8000元/人对安置户进行建房补助),交付村民使用后,可进行挂钩地块的开发。通过流转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工业、商业、旅游业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性用房,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可进行商品房开发。
参与开发性重建项目整理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减去该项目安置所用的建设用地,所结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归企业开发使用。另外,挂钩地块开发的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进行严格审查,报领导小组审批,并按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报建和房地产开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所涉及的相关建设规费经市重建办审议后减半收取。
统规统建安置房建设坚持“必要程序不能省,复杂程序简单化”的原则,对部分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方案(安监、质监必须先备案),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经市重建办审批后全部免收;统规统建安置房和统规联建房竣工验收后,由乡镇政府负责《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上报工作,由国土、房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联审联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