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近期连续推出3项便民利民新举措,我省公民申领出国(境)证件将更加方便。
这三条新举措的具体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的规定。我省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非施行按需申领护照另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同意意见)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团队旅游签注,方便申请人办证。但申请人领取证件后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随旅游团进出港澳地区;
自2008年12月20日起,批准利辛、灵璧、含山、金寨、望江、桐城、石台、九华山、泾县、旌德、绩溪、郎溪等县、市、区施行公民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同时简化公民申请往来港澳、台湾地区有关申请手续。上述县、市、区公民(报经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申请出国(境),不再需要提交单位或公安派出所同意意见,申请手续进一步简便。至此,我省施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县、市、区达到53个,占全省县、市、区的八成以上;
自2008年12月15日起,批准合肥市肥东、长丰县公安局开办居民赴香港澳门个人旅游业务。上述两县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即可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个人旅游签注,持有效证件和签注不再需经组团旅行社组团即可赴香港澳门旅游,两县与香港澳门间的人员往来更为便利。至此,合肥市所辖肥东、肥西、长丰三县均实现居民赴香港澳门“自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