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淮北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安徽省公安厅有关通知精神,该市公安局从1月1日起取消本市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的规定,以进一步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办证时限,为我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提供便利。
据了解,以往我市居民要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时,必须提供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为证,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出游居民带来了不便。如今,根据规定我市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只需凭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团队旅游签注即可。申请人领取证件后,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随旅游团进出港澳地区。目前,我市居民赴港澳旅游个人自由行还未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