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拓旅游客源市场,今年起,济宁市将奖励组团来济宁的外地旅行社和承接外地旅游团队的本地旅行社。对于上述旅行社,旅游部门将一次性奖励5000元至4万元。引来一架旅游包机的旅行社,人数100至150人的,奖励组团旅行社1万元。人数在150人以上的,奖励组团旅行社1.5万元。一年引来5架旅游包机,另外奖励该旅行社1万元;一年引来10架旅游包机,另外奖励该旅行社3万元。
从省外引来旅游专列的旅行社,普通专列人数不少于600人,豪华专列人数不少于400人,奖励组团旅行社2万元。从省外引来自驾游车队的旅行社,车辆50台以上、人数不少于150人,奖励组团旅行社5000元。另外,对全年承接市外旅游团队达到3000人以上的本市旅行社年终一次性奖励1万元。
旅行社获得奖励的条件包括,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包机、大巴车队等来济宁,由济宁当地旅行社接待,在济宁驻留一晚以上,游览济宁3个以上A级景区,且在旅游星级接待单位消费。同时,旅游专列须停靠在济宁境内的火车站;旅游包机须在济宁曲阜机场落地;大巴车队、自驾游车队来自同一客源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