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很多天津市民向本报反映,在旅游中常遇到被旅行社加收“老年费”、“儿童费”的情况。据旅游业内人士透露,个别旅行社收取“老年费”、“儿童费”的行为,属无序竞争的结果。这些收费项目属于不合理收费,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旅行社,谨防上当。
家住天津市河东区的张女士说,2月中旬,她和老伴参加了天津市某旅行社的“香港、澳门九日游”。在登机前,导游谎称,由于老年人购物能力弱,香港当地的地接社要收取一笔费用,如果不交就不给机票,登机卡作废。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只得分别交付了700元的“老年费”。后经询问得知,香港旅行社根本没有“老年费”一说,购物多少都凭游客自愿。
据旅游界业内人士透露,一些旅行社的门市部为了招揽客源,在广告中打出“低价”、“特价”的招牌,有的门市部甚至报出了零团费,于是,额外利润就只能靠消费者购物和自费项目来获得。
天津市消协负责人表示,经营者强收“老年费”、“儿童费”严重侵害旅游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目前天津市旅游主管部门已要求各旅行社统一使用本行业制定的国内外旅游组团合同规范文本。文本对旅游费用、项目费用、非项目费用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以外的收费项目都属于不合理收费,严禁滥收。
为此,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信誉的旅行社参团,尽可能不要到那些挂靠在旅行社的所谓门市部报名;不要被一些旅行社广告中的低价位所吸引,以避免落入价格欺诈的陷阱。(稿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