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统筹统管。坚持“统一组织协调、统一审定方案、统一使用光雾山品牌”的原则,强化统筹管理,搞活商品市场,规范经营行为。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产品设计、包装要新颖,符合游客消费心理,旅游商品原则统一使用“光雾山”品牌。支持产品创新,鼓励市场竞争,各业主单位在完成旅游商品开发任务的同时,鼓励开发其他旅游商品,保证旅游商品市场货源充足。县旅游、工商、卫生等部门组建专门队伍,联合进行市场整顿,清理不规范的“光雾山”品牌旅游产品,清除假冒伪劣商品。加强市场经营管理,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二是培育专业市场。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业主开发、市场导向”的原则,不断加快旅游商品市场建设步伐。抓好规划布局,坚持专业市场与专门网点相结合,在光雾山镇、大坝建设两个旅游商品专业市场,在光雾山大酒店、枫叶大酒店、光雾山庄设置旅游商品超市。各重点景区、景点建立移动销售货亭,光雾山镇3个(彭家坝、两河口、巴山游击队纪念馆),米仓山森林公园5 个(天然画廊、大小兰沟、巴山温带珍稀植物园、黑熊沟、香炉山) 。移动销售货亭的设计制作由旅游局负责,光雾山风管处、林业局配合,光雾山旅游投资开发公司、米仓山森林公园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在市场经营上,坚持共性与个性结合,既展现南江特色旅游商品这一主题,又配套销售游客所需日常用品,多方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
三是坚持政策引导。按照“市场导向、政策扶持、业主经营”的原则,积极鼓励和支持外来投资者、县内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旅游产品开发。要认真落实旅游商品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新办开发旅游商品企业享受《中共南江县委、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江县民营经济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所有优惠政策。实行部门挂扶企业发展责任制,相关旅游商品开发责任单位均要挂扶一家旅游商品开发企业,对企业实行全方位服务,做大做强一批旅游商品生产与销售企业,切实加快旅游商品开发步伐。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县委、政府把旅游商品开发纳入旅游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统一考核,逗硬奖惩。县委目标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旅游商品开发任务的落实情况。年底开展一次旅游商品评选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的旅游商品进行评比,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表彰奖励,提升旅游商品开发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