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子勋个人觉得,更多的偷情产生于一种博爱的心怀,偷情里夹杂着一种珍惜、怜爱、欣赏的意味。“当一个人的情爱真正成熟的时候,他/她有能力爱天下所有的人或接受所有人的爱,这是爱的无畏。”但“博爱是人性的优点,也是人性的弱点”。
谈到精神出轨、身体出轨,亚偷情、偷情,道德是一个难以回避的词。这也是为什么涉足以上活动的人心里总逃不过些许道德焦虑感的原因,尽管他们可以有千百种理由为自己开脱。
婚姻不够幸福的李致远曾经以为他不会因为爱着小慧而对妻子产生负罪感。“因为我对她和这个家庭付出了太多,虽然不是心甘情愿,但我觉得自己这么做是道德的,甚至是高尚的。然而,当我发现自己的付出在她那里得不到珍惜,必然会产生失落感。”他说,“既然她不珍惜我和这个家庭,那我也没有必要负责任。”然而,当他爱上小慧,再面对自己的妻子,仍然“觉得她很可怜”。
“不过,”李致远试图理清自己混作一团的思绪,“也许没有小慧的出现,我也不会像现在过得这样安心,毕竟小慧已经成了我的心灵寄托,一种面对妻子的愧疚感让我觉得这样的难熬日子暂时还可以过下去。”
比起面对妻子的愧疚感,李致远对于那个未曾谋面的小慧丈夫,愧疚感却不怎么强烈。“我虽然很希望小慧身边的那个人是我,但我觉得我现在没有能力给小慧的丈夫所能给她的生活幸福。他们的感情很好,生活也很美满。我不想破坏小慧的幸福生活。”有时候,他听到小慧和她老公吵架的消息,心里的感觉很奇妙,有一点点幸灾乐祸,也有一点点不安,但最后,他常常能站在小慧丈夫的立场上,劝说小慧谅解她的丈夫,“因为我不希望她的生活不安定”。
李致远这样做,道德,抑或不道德?亚偷情的道德界限在哪里?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伦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希仁认为,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别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伦理讲的是关系,道德讲的是行为品质。人家没有离婚,伦理关系还是维系着,伦理关系是客观的,并不以双方的感情为转移。”他说,“这也就是说,夫妻感情虽然破裂了,但是伦理关系还存在,还是夫妻关系,还是法律所保护的。伦理关系是法律和道德两个力量维系的。”
宋希仁认为,对于偷情者,即便这个人不想破坏对方的家庭、使对方的家庭伦理关系在形式上仍保持完整,“这仅仅是没有暴露而已,实际上已经破坏了,因为对方对家庭的感情已经不真实了”。但是对于亚偷情者,如果两个人的感情很亲密,而对方的家庭关系又维系得很好,对爱人的感情也很真实、很好,这种情况也可能存在,也不能说这是不道德的。
李子勋说,情欲似水,需要有一个适当的容器去装载,人对道德的意识就是这样的一个容器。当容器足够大,任何形式的情爱都可以是美丽的花;当容器不够大的时候,情爱的溢出虽不道德但却也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