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偷情流行:发乎情止于性的默契(13)

王朝女性·作者佚名  20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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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爱情和性的分离

李致远也曾想过对婚姻忠诚的问题。“其实在爱情和婚姻的忠诚上,我选择对爱情的忠诚,如果对婚姻的忠诚会对爱情不忠诚,那么我宁愿抛弃对婚姻的忠诚。”他说。

在一个现实的婚姻困境中,李致远这样的人在观念上把爱情、性与婚姻分离了。他把爱情和性基本上从婚姻中抽离出来,婚姻在现实中仅剩下一个空壳。然而在现实社会中,爱情和性远没有与婚姻平起平坐。因此,他此时面临着内心道德焦虑感的折磨,彼时极有可能要面对社会的指责。

从整个社会大环境上看,当下中国人对爱情、性和婚姻三者关系,已经在观念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对于爱情和婚姻的关系,潘绥铭在剖析中国“性”革命时说,“五四”以后,“浪漫爱情”在中国逐步确立起来。到了1980年,《婚姻法》把离婚标准规定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这是浪漫爱情对于夫妻恩爱的首次超越”。于是,爱情的价值也就超越了婚姻。

而对于性,潘绥铭认为,当前的性革命极大地冲击了“性的唯婚内论”。“可是这主要地并不是因为性的强大,而是因为婚姻的脆化与沙化削弱了自己的堤防。”

关于性和爱情,他在20世纪末的调查显示,倾向于信仰“情爱”而贬斥“性爱”的人仍占调查总数的93.2%,是所有13个性观念问题中回答最一面倒的。

虽然20多年来,在中国人的观念上,潘绥铭认为“性的地位在上升,作用在加大”,但是黄盈盈博士强调,在中国的话语体系中,婚姻对于爱和性的作用根深蒂固,仍占据着社会的主流位置,性对于婚姻、爱的正面意义依然不为社会所倡导。

“在这样一种话语之中,性只是作为婚姻所许可的实践而被动地存在着,本身并不具有促发爱、激活婚姻的作用。”黄盈盈说,“而缺少性的浪漫之爱也会随着时间以及柴米油盐的生活而淡化,因此,性感的性也只能到婚姻之外去追寻。”但可想而之,这种追寻要背负着沉重的道德重担。于是,亚偷情者的道德焦虑便可以在中国“性”革命的背景下,得到很好的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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