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女性能够具备独立选择权利时,她们才能选择让这种感情稳定地停留在对婚姻的威胁之外。
偷情是一个古老的词,大意指已婚人士在婚姻之外又结新欢,并发生了婚外性关系。其历史,大概和婚姻的产生一样长。偷情绝非一个好词,加了一个“亚”字也没能纠正它的贬义,有史可考的记录,从来没有“亚偷情”这样一种关系。这种“发乎情,止乎性”的关系,更多时候被掩盖在其他好词汇之中,如“红颜知己”。
一位婚姻问题专家,郑重其事地告诫说千万别用这个词,因为这可能会使人们对这种关系产生歧义,那么,借用一下其他流行的词汇,比如“暧昧关系”、“办公室夫妻”,所指似乎不如原词,而用“知己”之类的词汇,所指已非原意。
在中国传统的伦理范畴里,男性所拥有的社交空间远远大于女性,而对女性,则即使是深闭燕子楼,仍然有被讽刺为“失德”的可能。因此,男性可以有“红颜知己”,而女性却没有相应的“蓝颜知己”一词,以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而言,今天的所谓“亚偷情”在古代已经完全可以坐实罪名沉塘,因为在中国,对“情”的限制远远比对“性”的声讨更严重。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所的陶春芳,在上世纪60年代前往农村接受“知识青年再教育”时,发现了一个令她吃惊不已的现象,她发现农村对婚外性的纵容远远超乎她的想象,村里人对谁和谁有出轨行为了解得一清二楚;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未婚男女的正常谈恋爱受到巨大的阻碍,在没有媒妁之言之前,未婚男女的正常接触,比如见面、共同上街等,会被千夫所指。
因此,在大量的逸闻小说中,中国古代女性(只限于未婚、孀居或者自由职业,比如歌姬)如果对某位已婚男性倾慕已久,所采取的行动必然是“自荐枕席”,而且第二天定然要远遁江湖甚至出家,以保全那莫须有的“名节”。而他们究竟何时完成了感情的交流,则笔者完全不交待,想必女主人公都有红拂那样的识人本领。
这种情况,到了女性开始拥有和主持社交的时候,便有了根本的改变,所谓蓝颜知己,大概在民国才有可能实现,而能充当这种传奇的男主角,大概都是才子,比如徐志摩、金岳霖之类苦恋已婚女士的男子。
发明“亚偷情”这个词的是一位女性,她因为自己这种可能出轨的感情而苦恼不已,因为她认为自己是一个对感情和婚姻负责的人,不应该拥有这样的感情,她深为自己是否已经惊动了“道德”二字而烦恼,因而向众人求教。而一位评论者认为,如果这位女士不那么自立和清醒,则那个“亚”字可能早已经不见了。女性如果没有自主权利和自由选择的环境,则这一状态很难实现。
“亚偷情”一词的出现,被人们认为与今天人们的感情需求提高有很大的关系,“人类对感情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只要条件允许,人们总是不由自主地去追求更美好的感情”。陶春芳说。而中国社科院一位研究历史与婚姻的郭松义先生,偶尔在著作里提到了现代人感情需求增多的原因:知识经济以脑力劳动为主,人们体力劳动时间大大减少;相应地闲暇时间增多,对感情的质量要求和丰富性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