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书--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分類: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理学,
作者: (英)边沁著,程立显,宇文利译
出 版 社: 陕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0-1字数: 400000版次: 1页数: 255印刷时间: 2009-1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224089936包装: 平装
内容简介《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是19世纪英国哲学家、伦理学家杰里米边沁的伦理学代表作。该书于1789年第一次发行。全书共分17章。书中主要提出了两个“原理”:痛苦和快乐是人们的两个最高主宰,也是决定人们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道德标准。作者在书中提出凡能求得快乐的就是善,反之就是恶,求善避恶就是道德。这是所谓的“功利原理”。评价人们行为的善恶,必须考察、计算苦乐的数量大小、时间长短、确切程度、远近后果和能否增长等因素。只有那些大量的、长时间的、确切的、较近的和能增长的快乐,才是最大的幸福。这就是所谓“最大幸福原理”。该书为资产阶级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出版后影响很大,作者也因此而负盛名。
目录序言
第一章 功利原则
第二章 反功利原则
第三章 痛苦和快乐的四种约束力即四种来源
第四章 诸多苦乐之值及其估量
第五章 快乐与痛苦的类型
第六章 影响敏感性的状况
第七章 人的一般行为
第八章 意图
第九章 意识
第十章 动机
第十一章 人的一般性格
第十二章 关于有害行为的结果
第十三章 不宜于刑罚的情况
第十四章 罚与罪的均衡
第十五章 惩罚应有的特性
第十六章 罪过的分类
第十七章 法学之刑法分支的范围
译后记
书摘插图第一章 功利原则
1.大自然将人类置于两位君王——快乐和痛苦——的宰制之下。唯有他们,才能指明我们所应为、决定我们所将为。是与非的判断标准,因与果的演化系列,无不取决于这两位君王。是他们,宰制着我们的一切言行和思想,——我们试图摆脱其支配的任何努力,都只能展示和确证这一真理。一个人可能口头上自称摆脱了它们的王权,而实际上却将始终受其支配。功利原则。承认这种对苦乐的服从,并视之为社会制度的基础,而这种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在理性和法则的掌控之下,建构起幸福的社会组织。凡试图怀疑这一原则的制度,则必定奠基于现象而非实质;奠基于狂想而非理性;奠基于蒙昧而非智慧。
然而,伦理学领域的比喻和雄辩之术已然足够多了,而诉诸此类手段并不能完善道德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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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与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