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印红楼之传国玉玺传
分類: 图书,文学,文学理论,
作者: 逗红轩著
出 版 社: 山东画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2-1字数: 220000版次: 1页数: 298印刷时间: 2008/02/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7136026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石头记》从明朝万历年间的东北女真族的兴起,一直写到清朝康熙年间的台湾郑氏集团的降清,详细地记述了其间发生的所有重大历史事件及其主要历史人物。 《石头记》是一部“传国玉玺传”,其中“衔玉”之贾宝玉即传国玉玺。而妙玉、史湘云、林黛玉、薛宝钗,都是曾经镶嵌在传国玉玺缺角上的一角,分别代表宋、元、明、清,为了占据“传国玉玺”的缺角,勾心斗角,争风吃醋。 ……
内容简介
《红楼梦》本名《石头记》,其作者是洪昇,创作于清初康熙年间,参与创作者有朱彝尊、赵执信、查慎行等,都曾是“《长生殿》事件”的参与者。
《石头记》只有八十回,业已完稿,并作过修订,并非如“红学”所认为的是一部未完成之作。
《石头记》还带有“脂批”,也是《石头记》的正文,是《石头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带“脂批”的《石头记》就是《红楼梦》,《石头记》等于《红楼梦》加“脂批”。
“脂批”的主要创作者脂砚斋和畸笏叟,其实就是作者洪昇自己。作者借“批”之名,行“写”之实,双管齐下,书就了这“千古未闻之奇文 ”。
“曹雪芹”并不存在,是作者有意虚设的“莫须有之人”。
《石头记》是一部“传国玉玺传”,其中“衔玉”之贾宝玉即传国玉玺。而妙玉、史湘云、林黛玉、薛宝钗,都是曾经镶嵌在传国玉玺缺角上的一角,分别代表宋、元、明、清,为了占据“传国玉玺”的缺角,勾心斗角,争风吃醋。
《石头记》又是一部“明史”,清朝的文字狱不允许真正的“明史” 存在,于是洪昇采用“避讳”之法,将《石头记》分为正反两面,正面是 “红楼梦”,反面是“明史”。
……
目录
自序 扯掉“红楼人”的遮羞布
前言 什么是《红楼梦》?什么是《石头记》?
上篇 《石头记》的入门钥匙
入门钥匙之一:“红楼梦”即“明史”
一 “赤壁怀古”之谜
二 “红楼梦”即“朱明之梦”
入门钥匙之二:“红楼”即“青楼”
一 “怀古诗”之谜
二 “红楼梦”亦“清朝之梦”
三 “红楼梦”与“青楼梦”合而为一
入门钥匙之三:“草化”之曹寅
入门钥匙之四:《石头记》即“传国玉玺传”
一 “衔玉”之宝玉即“传国玉玺”
二 薛宝钗——镶嵌在传国玉玺上的“后金”
三 蒋玉菡——从传国玉玺上崩掉的北京朱明之“玉角”
四 林黛玉——从传国玉玺上崩掉的大明“玉角”
五 妙玉——从传国玉玺上崩掉的大宋“玉角”
六 史湘云——从传国玉玺上崩掉的蒙元“金角”
入门钥匙之五:林黛玉、薛宝钗亦印泥
一 “绛珠草”与“绛珠仙子”
二 “木石前盟”与“木石姻缘”
三 “终身误”与“枉凝眉”
下篇 解读方法与作者之谜
《石头记》正确的解读方法
一 读“反文《红楼梦》”和“反文脂批”
二 “解谜”、“还讳”、“意淫”
三 “谋局”、“会诗”
作者之谜:《石头记》作者是洪昇
一 洪异之“自白”
二 “《长生殿》事件”
三 莫须有之“曹雪芹”
四 脂砚斋、畸笏叟亦洪昇
书摘插图
入门钥匙之一:“红楼梦”即“明史”
国学大师蔡元培先生在《红楼梦索隐》中指出:“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
“新红学”的奠基人胡适却在《红楼梦考证》中说:“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并讥讽蔡元培先生“猜笨谜”,说:“假使一部《红楼梦》真是一串这么样的笨谜,那就真不值得猜了。”
胡适认为《石头记》“不值得猜”,他真的这么牛吗?到底谁走错了道路?我们通过破解《石头记》中的谜语,来回答这个问题。
《石头记》第五十一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宝琴将素习所经过各省内的古迹为题,作了十首怀古绝句,内隐十物。”作者明确告诉我们薛宝琴所作的是谜语诗,但并没有给出谜底,只是说:“大家猜了一回,皆不是。”
我们先解读“薛小妹新编怀古诗”的第一首,看看究竟是不是“不值得猜”。
赤壁怀古 其一
赤壁沉埋水不流,徒留名姓载空舟。
喧阗一炬悲风冷,无限英魂在内游。
谜底:(1)“明史” (2)清初“文字狱”
解读
此诗不通。
“赤壁”,即位于湖北赤壁市西北长江南岸的赤壁山,是著名的古战场。三国时诸葛亮和周瑜曾在这里火烧曹营,大败曹操。
宋代苏轼也有“赤壁怀古”词一首,其开头便道:“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而薛小妹却道:“赤壁沉埋水不流。”赤壁只是座小山,别说“沉埋”了,即使将它扔到江中,也阻挡不了“大江东去”。如果说这里指曹操的八十三万大军“沉埋”在赤壁边的水里,但又哪来的载名姓的“空舟”呢?注意不仅是“沉”,还有“埋”!而且达到了使“水不流”的程度。
如果硬说就是还有“空舟”,那么后面的“喧阗一炬”又烧的是什么呢?联系上下句看只能是“空舟”,谁没事干又效颦诸葛亮周瑜把“空舟”给烧了呢?如果将“喧阗一炬悲风冷”这一句往前提,那么“喧阗一炬”之后曹操的八十三万大军便“沉埋”了,但却留下了“空舟”,难道周瑜的一把火借着诸葛亮的东风,专烧人不烧船么?难道“喧阗一炬”之后,“樯橹”并没有“灰飞烟灭”?
“薛小妹”为什么作此不通之诗呢?且莫管她,作者的目的也并不在此。既然她明言这是谜语,我们便来猜谜。
(一)“赤壁沉埋水不流”,“赤壁”,可以理解为“朱姓王朝”,即明朝;“沉埋”,入土,成为历史;“水不流”,不再延续。那么“赤壁沉埋水不流”一句可以解读为:明朝已经灭亡。这是一种思路。
“徒留名姓载空舟”,记载已亡明朝之“名姓”的能是什么呢?史书也,可以称之为“明史”。所谓“空舟”,“书”也;“载”,记载也。
但这样解读能说得过去吗?我们来验证一下。
“喧阗一炬悲风冷,无限英魂在内游。”
明末清初,有一个赫赫有名的东林党人物叫钱谦益,人称“两朝领袖”,精於史学,立志修“明史”。明末,钱谦益曾撰修《历朝实录》,存放在北京太液池畔的“蕉园”,后李自成火烧明皇宫,“蕉园”也没能幸免。清初,钱谦益又收集了完备的明代史料,编写了达二百五十卷的明史稿,藏于自家藏书楼“绛云楼”,后也毁于一场大火。钱谦益曾叹曰:“乌乎!甲申之乱,古今图籍书史一大劫也。吾家庚寅之火,江左书史图籍一小劫也。”他认为:“汉晋以来,书有三大厄。梁元帝江陵之火,一也;闯贼入北京烧文渊阁,二也;绛云楼火,三也。”又在《蕉园》一诗中写道:“蕉园焚稿总凋零,况复中州野史亭。”他把存放在蕉园内的《历朝实录》叫正史,把存放在绛云楼中的明史稿叫野史或半野史,而绛云楼又叫“半野堂”。所以他所编修的明史,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都已经在“喧阗一炬”中化为了灰烬。
谜面可以解读为:
明朝已不再延续,成为了历史,只留下许多名姓记载在明史里。记载无限大明“英魂”的明史又被大火所烧毁,只有在冷风中悲叹了。
此谜谜底为:“明史”。
“绛云楼”在清初可是名闻天下,秦淮八艳之一的柳如是就曾居住于此。如此一来,由“明史”牵连出“蕉圆”和钱谦益,钱谦益又牵连出了柳如是。柳如是乃秦淮八艳之一,是否会牵连出“秦淮八艳”呢?
但如此就得出“明史”的结论,似乎不大可靠;况且和“火烧赤壁”相比,这两把火似乎也不够“喧阗”。但哪里还有可以和“火烧赤壁”一较大小的“喧阗一炬”呢?
(2)作者由“赤壁怀古”,牵连出了“明史”。说到“明史”,就不得不提及清初的一大文字狱冤案,叫“庄氏明史案”。
“庄氏明史案”:明末宰相朱国桢,退休后著有《明史》稿一部,清兵入关后,朱氏后人将书稿卖给富户庄氏,庄氏又请人将明末崇祯一朝历史补上,并请人整理、润色、作序,命名为《明史辑略》,作为庄氏自己的著作出版。该书在提到明朝在辽东与满人交战时,仍用明时习惯用语,用明朝年号;称清先祖和清兵为“贼”,对清室先世直呼其名,不加尊称,等等,这就构成“诋毁清朝”的“十恶不赦”的大罪。凡参加庄氏《明史辑略》整理、润色、作序的人,及其姻亲,无不被捕,每逮一人,则全家老小男女全部锒铛入狱。与此书相关的写字、刻板、校对、印刷、装订、购书者、藏书者、读过此书者,莫不株连。入狱者2000余人,审讯后定死刑70多人,其中18人被凌迟处死。一时人头落地,血肉横飞。依清律,各犯之妻、妾、媳、女及15岁以下之子、侄、孙等没官为奴及徙边者无数。这是清朝一宗大案,发生在康熙二年。
“庄氏明史案”开了清代文字狱的先河,此后雍正、乾隆,一代比一代残酷。文字狱泛滥,使知识分子动辄得咎,人人自危。龚自珍诗的两句:“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道尽知识分子恐惧悲凉的心态。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说:“文字狱顿兴,学者渐惴惴不自保,凡学术之触时讳者,不敢相讲习。”这些,对中国的历史影响都十分深远,是造成中国积弱贫穷落后的重要因素。
作者由“赤壁怀古”,牵连出了“明史”,又由钱谦益所修的“明史”,包括“正史”、“野史”、“半野史”,都已在“喧阗一炬”中化为灰烬,牵连出焚烧“明史”的“喧阗一炬”。什么才是真正的“喧阗一炬”呢?当然是满清的“文字狱”了。在“庄氏明史案”中,满清的文字狱够得上“喧阗”了吧?但这还只是满清文字狱的开始。
所以此谜还暗含着另一个谜底:满清“文字狱”。
谜面可以解读为:明朝已经灭亡,只留下“名姓”记载在“明史”里。满清的“文字狱”不仅烧毁了“明史”,还造就了无数编修“明史”的“英魂”,只有在冷风中悲叹了。
谜底:(1)“明史” (2)满清“文字狱”
满清一面残酷禁焚明朝人所修撰的“明史”,一面又组织人员,自己纂修起了《明史》。
清朝入主中原之后,转年即顺治二年,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得到了清廷认可。其后,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操办此事,揭开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开明史馆,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停止。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为监修,开始纂修明史。于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最后定稿,进呈刊刻。《明史》是我国历史上官修史书中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如果从清顺治二年(1645年)开设明史馆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进呈,前后历时九十四年。假如从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组织班子编写起至呈稿止,为时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
康熙年间修《明史》者,可谓人才济济。有当时的著名文学家朱彝尊、尤侗和毛奇龄等人。但出力最多的是清初著名史家万斯同。这里,应当提一提我国史学史的一段公案。原来,明清之际,有一些明朝遗臣和反清志士十分重视明史的研究。杰出思想家黄宗羲曾编《明文海》四百多卷,并著有《明史案》二百四十卷;顾炎武也辑存有关明朝史料一两千卷。清朝统治者入关后,为笼络明朝遗臣、社会名流,曾有意开博学鸿儒科。黄、顾等人虽坚持不肯与清廷合作,但为着保存明朝真实史迹的目的,仍派出了得力助手参与明史的编纂。黄宗羲的得意弟子万斯同,便是当时被委派参加明史的编撰人之一。黄宗羲觉得修《明史》,事关忠奸评判和子孙后世的大业,有万斯同参加,可以放心。便动员万斯同赴京,并在赠别诗中以“四方身价归明水,一代奸贤托布衣”相勉。黄宗羲的儿子、顾炎武的外甥,也都参与其事。这样,就相应地保证了明史的质量。万斯同是一位出色的史学家,清初著名学者钱大昕曾评论他:“专意古学,博通诸史”,熟于明朝掌故,对自洪武至天启的“实录”,皆“能暗诵”,了如指掌。他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因此,可以说,《明史》的初稿,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了。
《明史》的确有不少长处。首先,它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文字简明,编排得当。史评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曾将辽宋、金、元诸史和《明史》作了比较,认为“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其次,《明史》的史料较为丰富。当时可资的第一手史料很多,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实录”而外,尚有邸报、方志、文集和大量私家史乘。朱彝尊修史时《上总裁第二书》中说,仅各地的方志藏于国家图书馆者,即达三千余册之多。此外,如明人王世贞著述的《锦衣志》、《中官考》等,都对明朝特务统治和宦官之弊有系统地作了介绍。这些,都使明史的修撰者们较之各朝修官史者,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第三,《明史》有些地方持论公允,也能秉直书写。如对袁崇焕被清太宗设反间计杀害一事,以及熊廷弼的功罪问题的记载,都很有参考价值。第四,《明史》在体例上有新的创造,在列传中专列了“阉党”、“流贼”和“上司”三目。宦官专政为明朝一代历史的重大问题,《阉党传》记载了王振、刘瑾、魏忠贤等宦官党羽祸国殃民的罪行。
但清初所修《明史》,也隐没了不少历史事实,其所隐没者有二:一是隐没清未建国前曾臣于明;二是隐没清入关后南明诸朝廷存在之事实。
建州女真于明代入朝进见、上贡、袭替、改授及与周边之关系活动甚多,但此均清朝发祥后为明朝之臣的明证,为清廷所讳,因此在《明史》中不但不许见建州女真,而且凡是“女真”皆在所讳,“于是女真之服而抚字,叛而征讨,累朝之恩威,诸臣之功过,所系于女真者,一切削除之”。凡明朝文武诸臣,曾为督抚镇巡等官者,皆削其在辽之事迹。如王翱、李秉、赵辅、彭谊、程信等人,《明史》中均各有传,但其于建州有抚治或征讨之绩处,《明史》中均略去不述,间有一二语涉及,则不指明为何部落,以何原因启衅,其史实真相,无从观看。凡是明朝人中所长而必书之事在于建州者,则《明史》中削其人而不为立传。如顾养谦、宦官亦失哈等,因生平活动不可离辽东及建州之事,《明史》中遂无传。自古以来,凡于易代之际,以后代修前代之史,关系到新朝与旧朝之处,难免没有曲笔。但是一般来说,大都相涉年代不多,其掩饰之处,读史者也能意会其中缘故,从未有如明朝与清朝这样关系始终,“一隐没而遂及一代史之全部”者。
《明史》中另一掩饰之处,则为南明诸帝。自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农民军克北京,随后清军入关,明朝即亡。几乎与清军入北京同时,南京建立弘光朝廷,此后又有隆武朝、绍武朝、永历朝及鲁王监国。永历帝朱由榔于康熙元年(1662)为吴三桂所杀,或以为此系明亡之时。而孟森先生作《明史》末述《南明之颠沛》,最后有云:“十一月辛卯(十六日),鲁王殂于台湾,明亡,时为清康熙三年(1664)。”则此距崇祯之亡,又二十年矣。此二十年南明之史,《明史》亦予隐讳,不承认其帝号,而将其事记述于诸王传中,以示其仍为诸王而非帝统。
说到清初修史之讳,顺便可以略述清初之文字狱。清初著名文字狱,一为庄氏史案,罹祸者至七十余人,死者剖棺锉尸,生者延颈就戮,妻孥极边充军为奴。而观其原书,涉及清室并未有过分讪谤之语,惟于清兵入关之事,直书为“夷氛”、“夷寇”,于“奴酋(努儿哈赤)”名号,迹未加避讳。而于李成梁传中,称努尔哈赤为成梁所豢养:“已而并杀教场及他矢于阿台城下。他矢子即清太祖也,以幼得不死,留置帐下。”此为清廷所最忌讳之事,庄氏及诸修史之人因遭大祸。此为涉及清入关前史事之文字狱。涉及南明诸帝的著名文字狱有戴名世《南山集》狱。戴名世,清康熙间进士,官编修。留心有明一代史事,网罗散佚,走访明季遗老,考求遗事。著《南山集》,用南明永历年号,以存明朝统绪,为左都御史赵申乔所劾,论斩。凡为《南山集》作序者,如方苞等人,均获株连,达数十人之多。此则为清初又一文字狱大案。由此可知清廷这两大避讳是触及不得的。史官岂敢冒杀身之祸而必书其实?即使有此董狐之风,以清初文禁之严,又岂能留只字于官修史书之中?隐讳史实固然是《明史》一大缺失,又是必然结果。
谢国桢于明清史籍所知博深,其评论《明史》缺失,共列五点,除“毁灭不利清廷之史实”外,尚有四大点:一是于明初事实记载不翔实。因清廷讳言明朝驱逐蒙古于漠北,亦犹如讳言建州女真于东北臣于明。又因史官为明末降清人士,对明初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尽略而不愿详记。二是记建文之事,讳言建文出亡,主张焚于火,以示亡国之君无生之理。此亦出清廷之需。三是除李自成、张献忠起义外,其余农民起义,均只见于有关官员列传之中,且极尽歪曲之能事。四是《明史》出于东南文人之手,于江浙文人尤其是东林党人多立佳传。自明嘉靖以后,内阁柄政大臣,多为东南缙绅所操持,一脉相承,当时谓之“传衣钵”。《明史》对党籍中人,言之刺刺不休,与其他方面人物相比,记述不均,因之是非亦难得其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