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学(配盘、学习卡) (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系列教材)
分類: 图书,经济,经济法 ,税法,
作者: 刘剑文 主编
出 版 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4-2-1字数: 820000版次: 1页数: 782印刷时间: 2007/07/01开本: 16开印次: 4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040138009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财税法学是法学领域中一门崭新而又极富生命力的学科。在西方发达国家,税收法定主义的传统已经确立了近一个世纪,税法学也形成完整科学的体系,而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与财政管理结合起来全面进行法学研究,构建独立的财税法学科则是近二十年财政民主化,法治化发展的结果。无疑,财税法学研究的深入与教材建设有着很强的关联性。在特别重视法律部门分类并且与中国法律演化进程有着很深渊源的德国和日本,在财税法学创立之初,无一不是先从教材建设做起,教材建设对本国财税法学科建设和人才的培养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本国财政法治的进步也有不菲的贡献。在中国,虽然财税法学不甚发达,但法学界基本上已经承认其作为独立子学科的地位。基于上述考虑,我们组织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山西财经大学等高校的财税法学教学人员,编写出反映当代中国法学发展水平的“财税法学”立体化系列教材。
“财税法学”立体化系列教材为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百门精品教材建设计划”精品项目。它以“十五”规划国家级教材《财税法学》为核心教材,围绕中国加入wT0、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现实,突出财税法治在我国依法治国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财税法学”立体化系列教材由纸质系列教材和多媒体系列教材组成。其中,纸质系列教材包括五本:《财税法学》、《财税法学研究述评》、《财税法学案例与学理分析》、《财税法学习题集》和《财税法学教学法规》。
内容简介
财税法学是法学领域中一门崭新而又极富生命力的学科,它主要研究如何顺应法治社会的需要规范政府的财税行为。本教材为国家“十五”规划教材,在参考以往同类教材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优秀研究成果,对财税法学体系进行了大胆创新,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管理合为一体,以涵盖整个财政领域,有利于教师和学生全面系统地理解和把握财政行为。本教材为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百门精品教材建设计划”精品项目的核心教材,与《财税法学研究述评》、《财税法学案例与学理分析》、《财税法学习题集》、《财税法学教学法规》等教学用书以及《财税法学名师讲堂》、《财税法学网络课程》等多媒体出版物共同构成本门课程丰富、完整的教学资源和服务体系。
作者简介
刘剑文,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财税法论丛》主编,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著作:《税法专题研究》、《国际所得税法研究》、《所得税法》、《税法学》(主编)、《知识经济与法律变革》(主编)、《现代中国知识产权法》(主编)、《私有财产法律保护》(主编)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税务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一十余篇。
撰写本书导论和第13-15、18章,负责全书的审稿、统稿。
目录
导论
第一编财政法总论
第1章财政法概述
第2章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3章财政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编财政收支法
第4章财政收支划分法
第5章财政融资法
第6章财政转移支付法
第7章政府采购法
第8章财政投资法
第三编财政管理法
第9章预算法
第10章国库管理法
第11章国有资产管理法
第12章财政监督法
第四编税法总论
第13章税法概述
第14章税收法律关系
第15章税法的运行
第五编税收债务法
第16章税收债务法原理
第17章商品税法
第18章所得税法
第19章财产税法
第20章行为税法
第六编税收程序法
第21章税收程序法原理
第22章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第七编税收责任法原理
第23章税收责任法原理
第24章税收法律责任制度
第25章税收责任的追究程序
第八编税收救济法
第26章税收救济法原理
第27章税收救济法制度
术语索引
缩略语
书摘插图
第1章财政法概述
第一节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一、财政法的概念
从词源和语词形式方面来看,据苏联学者考证,财政一词来源于拉丁语中的finti0一词,13-14世纪时意大利使用这个词表示按其义务缴款,16世纪时法国把义务缴纳国税称为财政,以后逐步被各国使用,成了国家为完成其职能而动员起来的一切基金的总称。①中国古代的财政被称为“国计”,意为国家财赋的计算和收支。英文中的财政一词为public finance,日本学者采用汉语财与政的词义,将其译为财政,20世纪初传入中国。
财政概念常常被人们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因而被赋予多种意义。首先,财政可以是指一种行为,即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为了维持财政的正常运转,国家必须源源不断地获取财政收入、进行财政管理和安排财政支出,从而使得财政收入、财政管理和财政支出成为财政领域的三种主要活动。其次,财政可以是指一种制度,即财政活动据以运行的机构和规则体系。它既可能是法律规定的显性制度,也可能是财政活动中自发形成的、有待法律确认的隐性制度。最后,财政还可以指一种社会关系。它既可能是指从过程来看的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它们与财政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财政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制约的或管理性质的社会关系,即财政行政关系,也可能是指从财政分配结果来看各种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即财政经济关系,还可能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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