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录用公务员考试指导用书(新版)
分類: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公共管理,
作者: 蒋冠庄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人事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版次: 1页数: 344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1896735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专业人士倾力打造,权威专家审核认定,成功考生建言献策,实战精要覆盖全面。
内容简介
公务员,是一个神圣而光荣的职业。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公务员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这是提高公务员素质,把好公务员队伍人口关的重要环节。这一制度的推行,真正贯彻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每年一度的公务员考试,确保了优秀人才进入各级机关。
中国人事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直属出版社。10余年来,一直从事公务员考试用书的编写出版工作,所出版的公务员考试用书,日益受到广大考生的青睐。不少考生认为中国人事出版社的公务员考试用书从实战出发,考题解析具有一定的深度,能为考生备考提供比较科学的方法,使考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少走弯路,提高备考质量。
该套书由人事部原副部长蒋冠庄担任主编。聘请了多年从事公务员考试研究的专家担任编写工作。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确立了“以人为本”,“精益求精”的原则。一是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编写前,有关专家和编辑在全国各地图书市场进行了调查走访。并专门邀请部分2007年考人中央国家机关的初任公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这些成功考生对公务员考试用书的“品头论足”,大家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都已经体现到了全书的编写中。二是书稿编写后,又请相关专家进行了审读、修改,对每一本书、每一讲都分头把关,力求切合实际需要,删繁就简,去粗取精。三是在认真分析考试大纲的基础上,对应考试大纲和以往考试题型进行讲解,力求使考生了解足够的信息,熟悉应知应会的内容,掌握考试要点。四是编写体例一改过去教材式的章节形式,从实战出发,在研究命题趋势,把握命题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大纲,结合以往试题编写了模拟训练和一些热点问题,力求做到题量少、例题精、类型全、难度大,分析深刻,提示明确,能举一反三,科学实用。
目录
第一部分法律常识
第一章法理学
第一节法的概述
第二节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第三节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四节法的效力
第五节法律关系
第六节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七节法的运行
第二章宪法
第一节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节国家性质
第三节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四节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五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六节国家机构
第三章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行政行为
第三节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节行政程序
第五节行政复议
第六节行政诉讼
第四章民商法
第一节民法概述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四节诉讼时效
第五节物权
第六节债权
第七节人身权
第八节知识产权
第九节财产继承权
第十节公司法
第五章刑法
第一节刑法概述
第二节犯罪概述
第三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四节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和既遂
第五节共同犯罪
第六节犯罪的法律后果
第七节量刑
第八节缓刑
第九节减刑和假释
第六章经济法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市场管理法
第三节宏观调控法
第四节社会保障法
……
第二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三部分邓小平理论
第四部分公共管理
第五部分公文写作与处理
第六部分时事政治
书摘插图
第二章宪法:
第一节宪法基本理论
一、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一)宪法
宪法,是规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本质
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只有在社会的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了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才能以国家的名义制定宪法,并为了维护本阶级利益,确保在未来的阶级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制定宪法。
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统治阶级制定宪法的首要任务就是把统治阶级关系法律化。即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同盟者,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
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当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时,必然会导致不同类型宪法的出现;当以前处于支配地位的阶层或阶级被其他阶级或阶层及其联盟取而代之,这时往往要制定同一类型的新宪法;统治阶级力量的加强或减弱,若不足以改变社会内部的阶级结构,这时宪法的变化往往以修改宪法的方式进行。
二、宪法的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宪法的内容比普通法律要广泛、全面、重大。宪法的内容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等各方面的重大的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及根本任务问题。
2.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①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或立法基础;②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③一切宪法主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最根本的活动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①宪法的制定一般是要求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②宪法的修改与普通法律的修改在提起主体和通过程序上要求更高。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的基本内容,即是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联,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或者说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