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光年2008最新特别版
分類: 图书,青春文学,叛逆/成长,
作者: 王纪尧著
出 版 社: 北方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5-1字数: 100000版次: 2页数: 176印刷时间: 2008/05/01开本: 16开印次: 2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31721574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2008年最新特别版,震撼台湾出版奇迹的另类题材小说,热卖突破30万本,再度引进中文简体版。
知名乐队“五月天”更是对此作品爱不释手,以本书名打造同名专辑《盛夏光年》。
根据本书改编电影《盛夏光年》荣获第三十四界金马奖并连续荣获东京影展亚洲之风另类电影的开幕片,由此捧红众多艺人。
五月天阿信,超级女声郭敬明最小说专栏作家李皆乐,作家九把刀亲情作序。
我在想,这个夏天很快过去……
关于两个男孩在好多好多个夏天里,彼此的秘密,因为有了这些秘密,在这个夏天里发生的故事,永远存在他们心里……这些秘密让我们一起站在海边,对着无际的天边大声呐喊。这些秘密让我们可以现在一起拥抱,欲笑或者流泪。这些秘密,让我们知道我们都是懦弱的。这些秘密让我们把现实忘了……
内容简介
故事是从一所海边的小学开始的……
守恒从小就是一个坏小孩,而正行是个乖小孩;有一天老师希望好小孩可以影响坏小孩,于是就规定好小孩要陪伴在孤独的坏小孩身旁,慢慢的影响他,让他有一天也能成为一个好小孩。
但是在漫长的成长过程里,这段从规定开始的友情,慢慢开始发酵。
物换星移正行就像行星一样围绕在像恒星一般的守恒身旁,像是一个定律般。
一直到有一天,另一个孤独的女孩——彗嘉,像彗星一般闯入两人的生命中,打乱了一切……
外而的时代,是发展中的台北……
时代很大,三个年轻人心中说不出口的秘密却很小,但却是他们的全部!
在世纪末最后的海边,一切的秘密都将被解开……他们才了解到一不论你心中有什么秘密……每个人生来就不应该孤独!
我想每个人生来就不应该孤独!
作者简介
王纪尧,1981年出生,毕业于台北艺术大学戏剧系,曾任果陀剧场种子教师,世新大学戏剧课程教师等。其作品丰富且多元,横跨剧场、影象及音乐领域,为国内新锐跨界创作者。编剧作品从与易智言导演合作的优质电视剧《危险心灵》到与香港导演林奕华合作的《班雅名做爱计划》,都为其广受肯定之作品,其中更常以演员身份现于剧场、广告及知名歌手。如张惠妹、箫亚轩等音乐录影带。编剧作品《K》、《另一个夏天》、《海豚公路》、《危险心灵》、《情场如商场班雅明做爱计划》,《包法利夫人们名媛的美丽与哀愁》……等。
目录
第一章 “我叫康正行,行星的行”,一九九八。
第二章 “二○○五年六月三日”,二○○五。
第三章 “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一九九八。
第四章 “你不喜欢台北吗?”,二○○五。
第五章 “你是余守恒最好的朋友”,一九九八。
第六章 “你不会觉得,算数学是很奇怪的事吗?”,一九九八。
第七章 “我们一定要回东部去吗?”,二○○五。
第八章 “我不是打算写一个关于我的故事。”一九九八。
第九章 “我突然想起了今天早上做的那个最烂的梦。”一九九八。
第十章 “他应该不是个难懂的人,只是,他还在找方法让别人懂他”,一九九八。
第十一章 “那不是节奏,那是一台车驶过的声音”,二○○五。
第十二章 “米奇和米妮”,一九九八。
第十三章 “天空,”一九九八。
第十四章 “然后,”一九九八。
第十五章 “他是余守恒,她是杜彗嘉”,一九九九。
第十六章 “停顿,”二○○五。
第十七章 “你只要赢我,我就跟你说”,一九九九。
第十八章 “反正今天,我们两个都失恋了”,一九九九。
第十九章 “我在想,这个夏天终究还是会过去的”,一九九九。
第二十章 “我在想”,二○○五。
第二十一章 “康正行,对不起”,一九九九。
第二十二章 “九月二十一日一点四十七分”,一九九九。
第二十三章 “我想,原来这就是怀念的感觉”,二○○五。
第二十四章 “盛夏光年”,二○○五。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我叫康正行,行星的行”,一九九八。
康正行
我想,再过不久这个夏天还是会过去的。
有一个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如果当我游荡在哪条路上,突然试图起个头,哼唱出一首很喜欢的歌曲,却连我自己都不记得歌名,也忘了曲调怎么转折,怎么哼,都只是几句“啦啦啦……”那样不成曲调。
当我百般苦恼的时候,就可以选定一个空旷的街角,停驻。
深呼吸,把眼睛给闭紧,保持微笑,然后等一等,静静地聆听这个世界的声音。
不多久,我就会发现,在耳畔,轻轻飘过了这首歌的曲调。
就像是哪个谁,在我身旁轻唱着。
这个神奇招数的诀窍就在于,切记,一定得循环呼吸,吐气,像现在的我这样,深呼吸,吐气,微笑,然后等一等,再呼吸,吐气,微笑。
起初,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会相信这样一个愚蠢并且无聊的招数,而害羞地默默咳笑了几声。但后来又会尽力说服自己,起码应该要尊重这个,由那位朋友告诉我的“神圣仪式”。于是,我摆出认真又正经的姿态,站在原地,继续深呼吸,吐气,微笑,等一等。
我没有办法估计时间到底过了多久,也不确信在我闭上眼之后,这个世界会不会就这样跟着静止。
意料外的是,我突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对,温暖。
因为有机会重新聆听原本以为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却发现我正在重新认识这个小镇,然后开始“怀念”起自己曾经在这个镇上发生过什么事情的那种“温暖”。
像是街上接二连三的喇叭声,附近小学的导护妈妈,仔细看守小朋友的交通安全,我曾经牵着她的手过马路,以及隔条巷子的二楼,放着嘲杂的摇滚音乐,那是我认识的第一个英国摇滚乐团“Blur”;或像是前面店家养的猫,爪子刮着玻璃,轻声发出了讨人同情的小小哀号,像是我五岁那年,捡到的流浪猫,胖胖圆圆的,我都叫她“月球”。
只是这些那些,听起来比起远方的树林里传来的蝉鸣声,更模糊也更遥远。
现在的时间是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就我所知的小小世界里,某些人正在关心的是今年的圣婴现象,这可能会让地球出现的历史高温,而地球因此是不是会毁灭?
但我想,绝大多数的人更在乎的应该是,看过“铁达尼号”几遍?为了杰克沉入海底而哭过几次?还有,就算是英文单词会的不多,那一首“My Heart Will Go on”也一定会唱两三句。
不过,这不是我所关心的,这一切全部都不是我现在最应该关心的。
我现在最关心的是,如果现在的我选择继续呆站在这个角落,等待奇迹降临,今天早自习的数学期末考试势必完蛋;但是如果我选择张开眼睛,赶赴学校的考试,也许我一辈子都会因为记不起这首歌到底是怎么哼的,而让我对未来的人生愤世嫉俗。
十七岁这年的夏天早就开始,我站在东部这个正在没落的小镇里头还算繁荣的街道上,朝着“瀚阳高中”的方向,停下脚步,穿着汗水湿透了的学校校服,扛着塞爆课本的背包。高二的日子开始倒数,距离大学联考还剩下三百八十六天,距离参考书试题全部完成还剩下五千四百六十九页,但是距离未来,到底还有多远?
今天天气晴,微微的凉风吹过了我的额头,干了汗,擦肩而过的路人有没有哪几个认识我的,也许都在低头嘲笑我现在的愚蠢行径。不过我始终保持微笑,充满耐心,充满信心,期待那一首我忘了怎么哼唱的歌曲,也许在某一秒钟会真的在我的耳畔唤起记忆。
所以我持续微笑地等待着,而我想那个微笑,绝对是让我看起来加倍愚蠢的主因之一。
在这一群路人甲乙丙当中,我也只是其中之一,不会有谁特别记得我的。
但是,就像大多数的人一样,这辈子,我只希望被某个人记住就够。
而我的名字,叫做——。
“康正行!”
康正行。
“康正行!”
对,康正行,健康的康,正义的正,行星的行。
“康……正……行……!”
等等,我皱了皱眉。
没有听错,这个熟悉的声音。
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被这个家伙从后脑勺狠狠一击,我失去重心往前扑倒。
他是故意的。
没错,这个名字的声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除了他,不会有其它人用如此既幼稚又暴力的方式,试图让我意识到他的存在。
我在磁砖道上,眯着眼抬起头,太阳刺眼的光线勾勒出他的身形轮廓,背光的黑色身影,他微微地扯起了笑,伸出左手拉起了倒坐在地上的我,他的手掌心上有着篮球练习生出的茧,热热的,湿湿的。
“你中暑了喔?”他反复地把手心贴上我的额头,然后再试试自己的,不过我真的很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中暑跟感冒之间的差别?
“没有。”我把他的手拨开。
“我载你去保健室。”
“我没有中暑。”
“保健室可以吹冷气。”
我想他是一个永远抓不到重点的人。
“上车。”
上车。
他硬是拉着我坐上他的“Spyder”,y,Spyder,这辆他骑了好几年的捷安特越野。“Spyder”这个名字是来自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出产的保时捷550跑车,代表美国最叛逆的男人“詹姆士狄恩”,他在一九五五年那场车祸去世时就开的这款车(是他跟我借走的那本“詹姆士狄恩传记”里看到的,我想那是他阅读过除了漫画书之外,唯一一本课外读物),而他所骑的这辆“Spyder”的把手,是他在一九九七年的那个暑假,在他一个人举办的“脚踏车环岛旅行三十天”中撞歪的。
他叫作余守恒,守护的守,恒星的恒。
从一九九一年认识他之后,我就开始相信,原来地球上,真的住着从别的什么奇怪星球来的外星人。
第二章 “二○○五年六月三日”,二○○五。
余守恒
我起了个早,真的很早的那种。
今天是二○○五年六月三日,不是一个多么特别的日子。
我起了个早,连预定的闹钟都还没响,我再重复一次“我起了个早”,原因是在我高中毕业来到台北读大学之后,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时间清醒过。凌晨四点四十八分,天都还没翻起鱼肚白,只是偶尔听见几声窗外送早报的呼啸而过。今天本来要补拍几场戏的,但是我跟导演请了假。
打开电视机,回放了不知道几次的新闻里,占满了纷乱嘈杂的政治版面,不过其中夹杂的其中一项新闻,吸引了我的目光。就是王菲,她宣布了决定享受居家生活,暂退歌坛,这个举动引发了歌迷们激烈的反应。
她说过,如果她有一天不唱歌了,请大家忘了她。我敢赌定她的复出之路,绝对会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遥远。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感觉到愤怒,一个选择离开的人,凭什么还可以自私地要求别人忘了自己?
今天的天气看起来阴阴的,带点忧郁的那种。
这个夏天才刚准备要开始,我却有种错觉,以为它早就已经结束了。
我把冰箱里的咖啡粉倒了几匙到咖啡机里,才想到忘了摆上咖啡纸,花了点时间清洗,然后重新开始。走进浴室里转开浴缸的水龙头,然后走回卧室,在床边趴下,双手扶地,做了几次伏地挺身,有一些喘,不过我再多做了几次。
九八,九九,一百。
起身,深呼吸,脱下背心,把汗抹去,想走到浴室泡个澡,沿路顺道脱去短裤甩在门口。打开门,浴室里头已经布满水蒸气,我关起水龙头,站在洗手台前抹开镜子上的薄雾。
左下巴上的疤一直都没有好,本来留着为了遮掩的胡渣却有些长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试着微笑,嘴角却只是皱着。
踩进了浴缸,温热的感觉从脚底到大腿直冲大脑,这样好,清醒多了。
我坐在里头,手扶在两侧,闭上眼,深呼吸,潜进水里。
水里有无限的蓝。
好久好久没有游泳了。
有那一秒钟,我想起某个夏天,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前了,在一片湛蓝的海水里头,还是游泳池水里!算了。那时候,我为了紧紧抓住什么,费尽一切心力地往前游着。
像是害个白自己失去了什么。
只是,我真的忘了到底是什么。
我唯一记得的,只是那时候在水中的感觉,就像现在这样温暖。
滑出水面,我站起身,抓了架上的毛巾随意擦干了身体,然后围在下半身。
窗外的阳光洒了进来,我想还有一点时间,于是转到厨房里头,厨房已经飘散着咖啡香味,我倒了一杯,烫嘴。
愣站在料理台前,远远地,电视那头传来了一首熟悉的歌曲旋律,不过我真的忘了是哪首。我闭上眼,试着仔细听。
“余守恒。”
是不是有个人喊了我的名字?
“余守恒。”我转身,那个人就坐在餐桌旁,对我微微笑着,穿着成套合身的黑色西装,一样纤细匀称,他没什么改变,一点都没有,一样的阴沉,我们从小学五年级就认识,初中,高中,我们同班了整整八年,就像是命中注定一定得当朋友一样。我想起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算了。那也是很久以前了。
“你胖了。”他熟悉的眼神像是相当仔细地扫过我全身,对我说。
我笑了,对,我胖了一点。
“太久没打篮球了?”
“是你太久没来看我打篮球吧。”我反驳。
“我看腻了。”
他才说完,看了看手表,接着站起身。
“你还剩下二十四分钟三十五秒,可以穿好你的衣服。”
然后他礼貌地让开了走道,让我通过。
我擦肩经过他的身旁,走进房间,打开衣柜,拎出昨天才买的那套西装,摊在床尾。
我看了他一眼,他很自然地把头偏开,我扯下围着的毛巾,落地窗外的光线透过,我的影子长长地拉着,贴着他的背。
“我们多久没见了?”我问。
“很久了。”
“五年八个月零八天。”才一说完,他自己就笑了。
我低下头把裤子穿上,还好,没有想象中的贴身。“康正行。”我随口喊了他。
“干嘛?”
“你多久没回东部?”
“那天之后这是唯一一次。”
我也是。“一定要回去吗?”
“换好衣服了吗?”他说。
我们两个沉默许久,好像我们之间的距离无限延伸,连贴近的对话都开始有了回音。
在他之后,我拎着一袋行李,走出门,锁上。往地下室停车场的电梯来了,我突然想到,忘了把餐桌上的那张讣闻带着。
第三章 “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一九九八。
康正行
操场上已经传来的拍打篮球的乓乓声响,相较于教室里窒息闷热的气息,显得特别有生气,这热闹了原本宁静的整座校园。
数学期末考试结束钟声还没响起,已经有几个同学心浮气躁地匆匆交了卷。抬头张望了一会,我低了头把答案擦了又写,写了又擦,焦急的汗水滴落在试卷上,湿了一片。
看了看手表,时间一分一秒正在我的脑袋里滴答滴答作响着。
就差这一题,我一定可以记起。这一题,到底是从哪本参考书里出现过一模一样的题型,一模一样的公式,一模一样的逻辑?
就差这一题。
我一定得冷静、细心,再看一遍题目避免太过大意,专注,深呼吸,千万不可以被旁座同学转笔的迷惑战术扰乱。冷静!但是冷静这个技巧我刚刚试过了,所以“破解数学之谜”下一招是……,糟糕,我分心了。
突然,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丢来了一张揉起的纸条,我愣了一下,感受到莫名的心虚,我马上捡起,把它紧紧握在手心。
等等,这该不会是?
干得好,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同学传过来的,不过我想这就是友情的真谛,在好朋友深陷危难的时候一定立刻出手,那团纸条仿佛发出神圣的光辉。
只是现在的我没有太多余的时间,可以感谢这个实时相救的神秘人物X,下课钟声就快响起,时间压迫下的我只能拼了命向前,不该彷徨。
对。
我偷偷抬起了头,瞄了一眼讲台上的监考老师,趁着他翻看报纸的时刻,抓紧空隙,小心翼翼地在书桌下把那张纸条打开。
“篮球场等你。”署名画了一个很丑的笑脸。
在篮球场等我?
我微微抬起头看见黑板前,余守恒把考卷交到监考老师手上,顺道转了头对我眨了一眼,他嘴角扬起的笑容仿佛就在说服着我,放弃吧。
放弃吧。
放弃吧。
我还是放弃吧。
艳阳高照的中午时分,篮球场上的热气熬人,蒸散了时空。
我躲在树荫底下没看见余守恒,倒是有几个隔壁班的男同学赤裸着上身,在场上驰骋。
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懂,为什么这个星球上,会有那么多人对“篮球”这款运动热衷?挤破了头为了抢夺一颗球,在大热天里,好几个人汗流满身,黏腻成一团,无论是胜利或者失败,都会发出动物般的嘶吼声,然后继续粘腻成一团。
而余守恒就是其中一个,他顶着“瀚阳高中”篮球队主将的名号,在篮球场上拿到的分数,一定会超过本学期历史,数学,还有语文考试分数的总和。
曾经在某年的夏天,余守恒尝试一对一教我如何打篮球,但是在实力相差太多的我屡战屡败之后,他只是气愤地把篮球丢到我的手上,喝叱着我说:“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
我想这应该是他说过最有哲理的一句话,“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我到现在还没有参透。
不把篮球当篮球看?所以要当什么?保龄球?榴莲?人头?
虽然后来我放弃了,不过他没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要求在他每一次篮球比赛时,我一定要在场边观看见习,甚至偶尔要求我,放学之后,得在篮球队的练球时间陪在他旁边。
所以这些年以来,他所有大大小小的比赛我一定会出席,除了一次重感冒在家,另一次陪爸妈回外婆家,而这两次,让他故意和我冷战了两三天。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像是变成了他的个人球迷,留意他在篮球场上的一举一动,会因为他比赛的得失而喜悲。当然,除了我手上没有拿着彩球在场边欢呼尖叫。
突然,在我的身后,袭来一股热气,夹带着熟悉的味道。
“很热?”果然是余守恒。
“送你的。”我来不及反应,他已经把手中的冰块,从我背后的领口溜进了我的衣服里,然后冲到篮球场上厮杀。
幼稚。幼稚。幼稚。
这些冰块,八成是他仗着福利社阿姨觊觎他的外貌,纵容他从塞满听都没听过牌子的棒冰堆里头偷来的。
我拉出塞在裤子里的衣襟,像个笨蛋一样,边跳边把冰块抖出来。
对,我几乎可以想象余守恒在廖阿姨面前装可爱的嘴脸。
我们著名的“瀚阳高中”福利社,掌店的老板娘廖阿姨,精通校园里各类型的流行八卦,凡是老师之间的明争暗斗,学生们的男女情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说是远比学校图书馆存库的资料还要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