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  点此进入淘宝搜索页搜索
  特别声明:本站仅为商品信息简介,并不出售商品,您可点击文中链接进入淘宝网搜索页搜索该商品,有任何问题请与具体淘宝商家联系。
  參考價格: 点此进入淘宝搜索页搜索
  分類: 图书,法律,民法,物权,

作者: 王利明 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1-4-1字数: 415000版次: 1页数: 549印刷时间: 2001/04/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083789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级文科研究基地,也是我国惟一的有关民商事法律研究的国家级研究基地。该中心致力于组织全国有关专家、学者以及司研究部门的同志共同从事民商法研究,以推动我国民商法研究事发展,并为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体制的完善献计献策。近年来:中心组织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学校的专家学者从事该建议草案的究和撰写工作,最终形成了本建议稿。本建议稿在撰写过程中,参考了由梁慧星教授主编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2000年12月28至29日,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在北京召开物权法研讨会,就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提出的有关国家所有权和体所有权制度方面的规定的专家建议稿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对权法的起草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我们又对建议稿进行了认真修改,并正式提交给国家立法机关,以供其参考。我们深知,物权立法是—项极其复杂和繁重的工作,由十们对物权法的理解和认识水平有限,本书的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望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作者简介

王利明,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1989-1990年赴美国密执安大学法学院进修,1998年8月—1999年6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

主要著作:《国家所有权研究》《改革开放中的民法疑难问题》《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违约责任论》《合同法新论总则》(合著)《经济法的理论问题》(合著)《民法新论》(合著)《物权法论》《合同法疑难案例研究》《司法改革研究》《民商法研究》(共4辑)

目录

一定要尽快制定和颁行物权法(代前言)

第一编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物

第三节 物权的公示

第四节 物权请求权

第二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通则

第二节 国家所有权

第三节 集体所有权

第四节 公民个人所有权

第五节 社团和宗教组织的所有权

第六节共有

第七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八节 优先购买权

第九节 相邻关系

第三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

第二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四节 地役权

第五节 典权

第六节 空间利用权

第七节 特许物权

第四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抵押权

第二节 质权

第三节 留置权

第四节 优先权

第五章 占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编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说明

第一章 总则

一、物权的概念

二、关于物权法的体例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四、物权的行使

五、物权的效力

六、物权的客体——物

七、登记制度

八、动产的占有与交付

九、物权请求权

第二章 所有权

一、所有权通则

二、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

三、公民个人所有权

四、社团和宗教组织的所有权

五、共有

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七、优先购买权

八、相邻关系

第三章 用益物权

一、土地使用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

四、地役权

五、典权

六、空间利用权

七、特许物权

第四章 担保物权

一、担保物权的种类

二、抵押权

三、质权

四、留置权

五、优先权

第五章 占有

一、物权法规定占有的必要性

二、占有的定义

三、占有的种类

四、占有的取得

五、占有的推定

六、占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占有的保护

八、占有的消灭

九、准占有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物权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物权的定义)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无体物准用本法关于物权的规定。

第三条 (物权法定原则)

当事人非依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不得创设物权。

非依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内容而设定的权利,不具有物权的效力。

依法规、司法解释而形成的物权,如具有相应的公示方法可以认定其效力。

第四条 (一物一权)

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

一物之上不得设立两个以内容相冲突的物权。

第五条 (物权的行使)

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和善良风俗的要求,不得妨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利益。

为公共利益而对物权的行使设置限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第六条 (物权公示及其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和消灭,依法应当公示的,必须经登记公示。船舶、飞行器和汽车等交通工具的物权设立、转移、变更,未经公示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依法律行为设立、转移、变更和消灭其他动产物权,经交付生效,但法律和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设定、转移物权为目的的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但依法需要经过公示的,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条 (物权的优先效力)

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物权和债权时,物权优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一物上多项其他物权并存时,应当根据物权设立的时间先后确立优先的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物权性质的权利优先于具有债权性质的权利。

……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23年上半年GDP全球前十五强
 百态   2023-10-24
美众议院议长启动对拜登的弹劾调查
 百态   2023-09-13
上海、济南、武汉等多地出现不明坠落物
 探索   2023-09-06
印度或要将国名改为“巴拉特”
 百态   2023-09-06
男子为女友送行,买票不登机被捕
 百态   2023-08-20
手机地震预警功能怎么开?
 干货   2023-08-06
女子4年卖2套房花700多万做美容:不但没变美脸,面部还出现变形
 百态   2023-08-04
住户一楼被水淹 还冲来8头猪
 百态   2023-07-31
女子体内爬出大量瓜子状活虫
 百态   2023-07-25
地球连续35年收到神秘规律性信号,网友:不要回答!
 探索   2023-07-21
全球镓价格本周大涨27%
 探索   2023-07-09
钱都流向了那些不缺钱的人,苦都留给了能吃苦的人
 探索   2023-07-02
倩女手游刀客魅者强控制(强混乱强眩晕强睡眠)和对应控制抗性的关系
 百态   2020-08-20
美国5月9日最新疫情:美国确诊人数突破131万
 百态   2020-05-09
荷兰政府宣布将集体辞职
 干货   2020-04-30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逍遥观:鹏程万里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神机营:射石饮羽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昆仑山:拔刀相助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天工阁:鬼斧神工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丝路古道:单枪匹马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镇郊荒野:与虎谋皮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镇郊荒野:李代桃僵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镇郊荒野:指鹿为马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金陵:小鸟依人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金陵:千金买邻
 干货   2019-11-12
 
推荐阅读
 
 
>>返回首頁<<
 
靜靜地坐在廢墟上,四周的荒凉一望無際,忽然覺得,淒涼也很美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