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婚姻法 继承法
分類: 图书,法律,民法,婚姻家庭法,
作者: 《应用型法律法规丛书》编写组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3-1字数:版次: 1页数: 253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6081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应用型法律法规丛书”之一,该丛书以主体法为主线,针对主体法适用过程中的问题,把主体法条文中的应用点以问题的形式提出,然后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回答和阐释。提示醒目,覆盖全面,体法适用过程中的每个问题在目录主体法相应条文下列出,使读者能快速查找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从体例安排到版式设计,无不以提高法律的应用性为宗旨,无不体现“应读者之所需,用心做好书”的理念。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法地位】
第二条 【婚姻制度】
第三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
(1)拐卖妇女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处罚?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迫与其结婚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处罚?
(3)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处罚?
(4)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处罚?
第四条 【家庭关系】
(1)仅以“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为依据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2)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主要还有哪些?
(3)老人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主要还有哪些?
(4)子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主要还有哪些?
第五条 【结婚自愿】
第六条 【法定婚龄】
(1)我国关于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是如何规定的?
第七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
(1)养父与养女能否结婚?
(2)公公与媳妇、继母与儿子能否结婚?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应如何处理?
(4)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哪些疾病的检查?
第八条 【结婚登记】
(1)婚姻登记的主管机关有哪些?在内地结婚的应去何处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出具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4)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应如何处理?
(5)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如何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的效力从何时开始起算?
(6)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如何处理?
(7)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继承权的,应如何处理?
(8)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哪个部门?
(9)出国人员在境内或境外应该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10)出国人员同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以及出国人员之间办理结婚登记须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
(11)已办理出国护照、签证并已注销户口尚未出国的人员,应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12)外流妇女在进行婚姻登记时应如何出证?
(13)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14)我国对自费留学生婚姻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15)我国对台湾同胞与大陆公民之间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16)我国公民与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17)我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九条 【互为家庭成员】
第十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书摘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位地法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3)老人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主要还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8.29)
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四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十六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