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工作法律指南
分類: 图书,法律,宪法、行政法,
作者: 幸平,蔺军山主编
出 版 社: 陕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版次: 1页数: 148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22408357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一项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又提出要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政治、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也列上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工作日程,全国农村在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后,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普遍明显提高,学法、知法、用法、依法办事、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一大批和农村建设、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一些原有的法律也随着形势的发展进行了修订,对这些新法律和修订过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成为新一轮普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读者的法律意识,满足广大农民学习和理解新法律的强烈需求,同时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体要求,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把农村法制建设与农村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村社会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我们组织力量编辑了一套大型普法丛书——《新农村建设实用法律指南丛书》,力求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相信这套丛书的出版不仅对于提西安乃至全国广大农村读者的法律素质,使他们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现实的帮助和指导意义,而且对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目录
一、村民委员会概述
1.村民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2.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什么?
3.村民委员会的义务有哪些?
4.村民委员会设立的依据是什么?设立村民委员会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5.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6.乡(镇)人民政府怎样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村民委员会怎样完成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任务?
二、村民自治
7.什么是村民自治?其自治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8.村规民约中常见问题有哪些?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应注意什么?
9.村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发挥什么作用?村党支部如何保障村民并展自治活动行使民主权利?
10.村民自治中的制度建设存在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如何搞好村民自治中的制度建设?
11.什么是村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是什么?
12.村务公开过程中常见问题有哪些?如何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三、村民委员会的民主建设
13.什么是民主选举?民主选举应遵循什么原则?
14.选民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15.村民委员会如何进行选举?
16.村民委贡会民主选举中常见问题有哪些?如何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17.选举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如何处理?
18.如何打选举资格官司?
19.什么是民主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决策原则是什么?
20.村民委员会进行民主决策时应注意把握哪些环节?如何建立良好的民主决策机制?
21.什么是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管理有何重大意义?
22.什么是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内容和职能是什么?
23.什么是民主监督?民主监督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24.民主理财小组有哪些职责?如何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的审批程序?
25.如何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村干部有哪些主要程序?
四、村民的权利救济与法律援助
26.什么是人民调解?村民申请人民调解有什么好处?
27.什么是人民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有何法律效力?
28.行政调解有何优点?村民参与行政调解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9.哪些事项村民可以申请仲裁?我国的仲裁制度有哪些特殊规定?
30.村民在诉讼中法院如何进行调解?法院调解结案对村民有何益处?
31.打官司过程中能否进行“私了”?诉讼中和解有哪些注意事项?
32.村民如何写好民事诉讼状?
33.村民打官司过程中应承担什么样的举证责任?收集提供证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34.村民如何写好民事答辩状?
35.村民不服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时如何,上诉?
36.民事申诉与民事上诉有何区别?如何制作民事申诉状?
37.村民打官司如何聘请到“真正”的律师?
五、村民委员会涉诉典型案例
38.以执行村规民约为理由打死村民饲养的猪赔偿案
39.未成年人在村委会所办幼儿园受伤害赔偿纠纷案
40.某村民委员会不发土地征用补偿费纠纷案
41.某村民委员会诉两村民解除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
42.某村民委员会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案
43.“城中村”改制,村委会被撤纠纷案
附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书摘插图
一、村民委员会概述
1.村民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可见,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
(1)自我管理。自我管理就是村民组织起来,依法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自我管理依靠的是说服教育、村民之间的相互帮助、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以及每个村民的自觉意识,不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统一的,管理者由村民选举产生,并接受村民的监督。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村民会议集中全体村民的意见,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由全体村民遵守执行,从而形成良好的社区秩序。管理的内容主要是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调解处理村民之间、邻里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的纠纷等。
(2)自我教育。自我教育就是通过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使村民受到各种教育。每个村民既是教育者,又是受教育者,每个村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其他村民,主要担当教育任务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也来自于村民之中。
(3)自我服务。自我服务在基层群众自治中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增强自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村民开展自治。自我服务的特点是:服务项目根据村民需要确定,重大项目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所需费用和资金由村民自己筹集;村民一起动手,共同兴办,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自我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服务,就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如修桥铺路,兴办托儿所、敬老院,发展教育,开展公共卫生和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等;二是生产服务,主要包括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如播种、灌溉、植保、收割、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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