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指导书系-行政复议法实务指导(修订版)

分類: 图书,法律,诉讼法/程序法,行政诉讼法,
作者: 徐远凯,史学成著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1字数:版次: 2页数: 448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802266810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针对我国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加强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并解决行政复议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但是,我国学界对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尤其薄弱,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尤其严重,行政复议受到的关注度远远不及行政诉讼。 本书主要立足国情,从我国实际出发,从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出发,避免过于系统、抽象的理论探讨,重在对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解答。全书依照行政复议法的条文顺序逐条评述,采取问答式编排,而不是一般性的法条释义和介绍,重在解答行政复议法实施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本书适合于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工作者,对行政复议的当事人、从事行政诉讼的法官以及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的人员也有一定参考意义。
内容简介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怏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于近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在市县,难点也在市县。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
“行政执法指导”书系自2007年初出版以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支持与肯定,考虑到当前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书系结合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行政法理论实践的最新发展,进行了再版修订。
本书系作者来自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和高校法学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写作内容紧扣法条,结合实践,着力于解决具体问题。本书系旨在帮助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对依法行政全面深入的认识、理解和应用。
作者简介
徐运凯,男,1977年1月出生,辽宁省东港市,1999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曾任沈阳军区军事法庭审判员,现任职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司。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它有什么功能?
二、我国现行有关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三、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立法根据是什么?
四、与行政复议条例相比,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有什么变化?
五、新形势下,人们对行政复议的功能作用和性质定位的认识有什么新的变化?
六、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立法背景和指导原则是什么?
七、与国外相比,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有什么特点?
八、我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三者各有什么特点?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如何理解和把握“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
二、如何理解本条中“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含义?
三、如何正确把握“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含义?
第三条 【复议机关及其职责】
一、如何理解行政复议机关的含义?
二、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三、如何理解行政复议机构的含义?
四、如何理解和把握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
五、行政复议机构的其他职责有哪些?
六、如何准确把握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的关系?
七、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如何加强对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监督指导?
八、如何理解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的内容?
第四条 【复议原则】
一、行政复议机关如何遵循合法原则?
二、行政复议机关如何遵循公正原则?
三、行政复议机关如何遵循公开原则?
四、行政复议机关如何遵循及时原则?
五、行政复议机关如何遵循便民原则?
六、行政复议机关还应遵循的其他原则有哪些?
第五条 【司法救济】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何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起诉?是否包括不予受理决定?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何对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三、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最终裁决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四、为什么要规定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起诉的制席?
五、在非复议前置的情况下,申请人是否可以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起诉?
……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
附录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草案)》的说明
附录四: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附录五:常用法律和法律解释(索引)
附录六:主要参考书目
书摘插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本条主要规定了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和法律依据,但是,其实质是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作用和性质定位的规定。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它有什么功能?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的期限、条件和程序,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并由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的活动。它是一种“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制度。概括起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层级监督的内部监督制度,也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行救济的法定制度,还是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机制。
与行政复议制度的特点相适应,其主要具有四项功能:
1.化解矛盾的功能和作用。从民主政治的角度来看,这是新形势下行政复议的首要功能。通过行政复议,能够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从而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
2.保护权利的功能和作用。从行政复议的启动机制角度来看,这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普遍价值,是行政复议的基本功能。通过行政复议,能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各项权利的实现,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3.纠正错误的功能和作用。从规范行政的角度来看,这是行政复议制度另一个重要的价值和功能。通过行政复议可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既能够纠正具体行政行为中主体违法、权限违法、依据违法、程序违法和处理失当的问题,也能够纠正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关联的行政文件的违法问题;既能够纠正行政机关主动作为的违法问题,也能够纠正违法不作为问题;既能够纠正已经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也能够通过纠正违法的结果警示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