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孜别克族简史(修订本)(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
分類: 图书,历史,民族史志,
作者: 《乌孜别克族简史》编写组 编写
出 版 社: 民族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4-1字数:版次: 1页数: 114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105086955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二——《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共计55本,于上世纪80年代陆续出版。该《丛书》记述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出版后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各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鉴于这半个多世纪的岁月已积淀为各少数民族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多年来少数民族历史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为适应民族工作发展的需要,国家民委决定对《丛书》进行修订、再版。
这次修订工作本着“适当修订,适量续修”的总原则进行,有明显错误的,改错;可改可不改的,不改;争议较大的不动,用注释加以说明;适量增加必要的新内容。我们委托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委、黑龙江社会科学院组织专家学者对原版《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有关内容进行了重新考究,作了必要的修订和补充,特别是增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情况。
目录
第一章 概况
第二章 乌孜(兹)别克族的族称及早期历史
第一节 乌孜(兹)别克族的族名及人种特征
第二节 乌孜(兹)别克族的形成与发展历史
一、乌孜(兹)别克族的形成
二、乌兹别克人建立的昔班王朝
三、三个汗国的历史
第三章 近代新疆的乌孜别克族
第一节 乌孜别克族人迁入新疆
第二节 乌孜别克族反帝反封建斗争
第三节 乌孜别克族的政治制度
一、浩罕汗国在南疆设立的呼岱达(阿克萨克尔)制度
二、俄国在新疆的乌兹别克人当中推行“侨民”制度”
第四节 乌孜别克族的经济制度
一、清朝中叶之前的乌兹别克人的经济
二、清朝中叶以后新疆的乌兹别克人经济
第五节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乌孜别克族
第六节 三区革命前后的乌孜别克族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后的乌孜别克族
第一节 乌孜别克族人民的解放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乌孜别克族
一、商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改造
二、牧业的发展与社会主义改造
三、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
四、手工业的发展和合作化
第三节 自治区成立后的乌孜别克族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乌孜别克族聚居地的实施
第五章 乌孜别克族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
第一节 乌孜别克族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 乌孜别克族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乌孜别克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乌孜别克族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乌孜别克族科学技术的发展
第六章 乌孜别克族的民俗文化
第一节 家庭与婚姻
一、家庭
二、婚姻
第二节 人生礼仪
第三节 服饰、饮食、住房
一、服饰习俗
二、饮食习俗
三、居住习惯
第四节 宗教信仰
第五节 乌孜别克文学艺术
一、文学
二、艺术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二章乌孜(兹)别克族的族称及早期历史
第一节乌孜(兹)别克族的族名及人种特征
我国新疆的乌孜别克族是从中亚地区陆续迁来的,大规模的迁徙活动发生在清代。
一般认为,乌孜(兹)别克的族名是来源于14世纪金帐汗国的乌兹别克汗,《元史》中称其为“月即别汗”。金帐汗国是在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封地上建立起来的汗国,为蒙古帝国四大汗国之一。金帐汗国的版图东起额尔齐斯河,西至多瑙河,南自高加索山,北括罗斯诸公国,钦察草原及周围的大片地区都属于汗国领地。1312年到1340年,术赤的五世孙月即别执掌汗位,国力一度极为强盛,同时月即别汗极力推崇伊斯兰教,下令汗国内的居民都应该信仰,于是大批人皈依了伊斯兰教,这使得月即别汗的名声大振,因此,当时的一些历史学家就把他领导下的金帐汗国称为月即别汗国,尤其是这个时候信仰了伊斯兰教的许多人得到了“月即别人”的名号。15世纪,金帐汗国走向瓦解,原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白帐汗国强大起来,形成了一个月即别联盟,即乌兹别克联盟。1451年,昔班建立了“昔班汗国”,初为一个游牧的小国家。1494年,中亚的帖木尔王朝内讧日益加剧,昔班遂率乌兹别克游牧民大举侵入河中绿洲地区。从1500年到1506年,昔班汗在中亚及周边地区南征北伐,先后攻陷了布哈拉、撒马尔罕、塔什干和花剌子模等城市与地区。这样,从里海到中国边境,从锡尔河到伊朗高原的辽阔地区一时都处于昔班汗的统治之下。南下的这些乌兹别克人带来了“乌兹别克”这个名称,与当地操突厥语的土著杂居在一起,开始了新的融合,并都冠之以“乌兹别克”这个族名。
但是直到近代,“乌兹别克”这个名号在中亚居民中的使用并不频繁,人们惯常以地名称呼各地的乌兹别克人,如布哈拉人、费尔干纳人、花剌子模人或撒马尔罕人。
昔班的后裔建立的浩罕汗国与我国清王朝交往密切,由于汗国将都城建在了安集延,因此清代人又用安集延指代浩罕汗国,把乌兹别克人叫做安集延人。那时,安集延人到清代新疆经商、定居的很多,他们始终保留着自己的语言和风俗习惯,所以在喀什、和田、库车以及北疆的伊犁等地都有类似于安集延街、安集延城、安集延村这样的乌兹别克人聚居区,这里的建筑明显区别于当地的居民,具有鲜明的安集延特色。“安集延人”这个名称一直持续到民国时期。1934年,盛世才政府召开了新疆“第二次民众大会”,确定“乌孜别克”为正式的族名,后来,国内“乌兹别克”人的名称就被写作“乌孜别克族”,而把国外的依然写作“乌兹别克”。本书也是照此惯例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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