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全国应用型本科财经管理系列实用规划教材——经济法实用教程
分類: 图书,经济,经济法 ,其他法律法规,
作者: 陈亚平,满广富 主编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 550000版次: 1页数: 440印刷时间: 2008/08/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11175479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本书以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系统、详细地论述了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经 全书共12章,分别为经济法绪论,公司法,合伙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市场规制法,税法,金融与保险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会计、审计、统计和价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内容简介
本书以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经济法总论、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编写而成,共分为12章。本书对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进行系统、详细地论述。经济法绪论部分阐述经济法的产生、发展,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责任等内容。经济法主体制度部分阐述企业、公司的组织过程和行为规则,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以及合同法等内容。市场规制法律制度涵盖了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包括税法、金融法、自然资源法、保险法以及审计法等。
本书是作者总结数年教学实践经验后,经过调查研究,反复修改而成的。书中体例的安排,既考虑到对法学专业学生的理论培养,又穿插实例,可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了解经济法学的参考书。全书资料翔实,说理透彻,是一本很有实用价值的高等院校教材。
目录
第1章 经济法绪论
1.1 经济法概述
1.2 经济法律关系
1.3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本章小结
习题
第2章 公司法
2.1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2.2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2.3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2.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2.5 公司债券
2.6 公司负责人的资格和义务
2.7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利润
2.8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9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2.10 法律责任
本章小结
习题
第3章 合伙与个人独资企业法
3.1 合伙企业法
3.2 个人独资企业法
本章小结
习题
第4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4.1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4.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4.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4.4 外资企业法
本章小结
习题
第5章 合同法
5.1 合同概述
5.2 合同的订立
5.3 合同的效力
5.4 合同的履行和保全
5.5 合同的担保
5.6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5.7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5.8 合同责任
5.9 有名合同简介
本章小结
习题
第6章 知识产权法
6.1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6.2 商标法
6.3 专利法
6.4 著作权法
本章小结
习题
第7章 市场规制法
7.1 产品质量法
7.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7.3 反不正当竞争法
7.4 反垄断法
本章小结
习题
第8章 税法
8.1 税法概述
8.2 税收实体法
8.3 税收程序法
8.4 税收责任法
本章小结
习题
第9章 金融与保险法
9.1 银行法
9.2 银行业监管法
9.3 外汇管理法
9.4 证券法
9.5 证券市场监管法
9.6 票据法
9.7 保险法
本章小结
习题
第10章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0.1 自然资源法
10.2 环境保护法
本章小结
习题
第11章 会计、审计、统计和价格法
11.1 会计法
11.2 审计法
11.3 统计法
11.4 价格法
本章小结
习题
第12章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12.1 劳动法
12.2 社会保险法
12.3 社会救助法
12.4 社会优抚法
12.5 社会福利法
本章小结
习题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1章经济法绪论
1.2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经济法的体系是由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
1.2.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形成的,并由经济法予以确认和调整的经济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不同于经济关系,前者为经济法调整的结果,后者为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经济法律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除具备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即意志性和国家性外,同时又具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如下。
(1)主体的特殊性。表现为国家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干预经济活动,行使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国家干预经济是指国家凭借权力,以公权者的身份以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为依据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反映了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2)内容的特殊性。其表现为:①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统一性,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等的,权利的实现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②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突出表现为国家依法享有的经济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直接体现为国家意志和社会公共意志,其经济法上的权利不能随意抛弃,其义务不能随意转让;③国家依法所拥有的干预权利,对于国家来说又是其应尽的职责,放弃它,就是失职行为。
(3)客体的特殊性。其表现为行为,特别是国家在干预经济中的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其具体如下。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它又称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法上的权利,承担经济法上的义务,并能因此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当事人。
作为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资格,即依法享有经济法上的权利,进行经济活动,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其包含:①经济法主体依法享有经济法上权利的能力。它与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不同,其权利能力是特定的。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基本上是一致的,而经济法主体的权利能力则彼此有别。②经济法主体依法进行某种行为能力,其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是一致的。⑨经济法主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能力。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不存在无行为能力和无责任能力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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