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创新发展与浙江实证研究
分類: 图书,管理,金融/投资,货币银行学,
作者: 江乾坤著
出 版 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版次: 1页数: 331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0587385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小额信贷相对于传统商业信贷是一种创新,但是小额信贷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也在不停地“创造性毁灭”,例如从“扶贫”到“商业化可持续性发展”乃至相互融合。
小额信贷融资创新理论主要有:(1)同组选择、同组监督、动态激励、定期偿还安排和抵押品替代物等构成的小额信贷融资机制理论;(2)社会资本理论;(3)供应链融资理论。
目前国际小额信贷创新发展的新趋势在于:服务对象的多元化、信贷管理方式的多样化、机构和服务内容的多元化、机构规模的扩大化、机构运作的商业化和小额信贷服务的制度化与专业化。
近几年,我国小额信贷创新活动日趋活跃,不仅银监会适时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而且银行业也开始积极主动地进行业务创新。相对大银行在微型企业信贷融资业务上的相对缓慢,中小银行的小企业贷款创新业务已经开创出可喜局面,而小额信贷公司的局部试点和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与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全面试点标志我国小额信贷创新更上一层楼。此外,NGO对接政府金融的“禄劝模式”与供应链融资创新也值得我们关注。
作者简介
江乾坤,男,经济学(公司金融)博士,1974年12月出生于湖北省孝昌县。1997年7月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7年10月进入中国社科院经济所与中国电子信息发展研究院联合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求学期间,曾尝试多种社会实践活动;现工作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现代会计研究所和财务管理教研室,主要从事公司金融、资本市场、信息产业等方向的研究。自1999年以来,先后在《世界经济》、《国际经济评论》、《外国经济与管理》、《财会月刊》、《浙江经济》、《浙江金融》、《技术经济》等刊物上发表10多篇学术论文。出版个人专著1部,参编著作多部,先后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课题研究工作。
目录
1主要概念界定
1.1 微型企业及其融资特征
1.2小额信贷及其基本特征
1.3小企业授信标准
1.4可持续性及其衡量标准
1.5覆盖面
1.6小额信贷的适用性
2小额信贷融资创新的理论分析
2.1 小额信贷融资机制
2.2社会资本理论
2.3供应链融资理论
2.4小额信贷的创新路径
2.5 小额信贷创新的新手段
2.6小额信贷机构的监管创新
3国际小额信贷创新发展分析
3.1 小额信贷的国际发展现状
3.2 小额信贷项目的国际比较
3.3 国际小额信贷创新发展的新趋势
3.4小额信贷发展的再认识
4中国小额信贷创新发展分析
4.1 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发展概述
4.2银监会的小额信贷制度创新现状
4.3 大银行的小额信贷业务创新现状
4.4 中小银行的小企业贷款创新活跃
4.5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创新
4.6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创新
4.7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创新的“鸟巢模式”
4.8传统融资担保业务的模式创新
4.9供应链的融资创新
4.10外资银行领跑小额信贷服务
4.11 我国小额信贷利率可持续性的实证
4.12 我国小额信贷创新发展现状评析
5浙江小额信贷创新发展分析
5.1 浙江微型企业融资现状与制约因素
5.2 浙江小额信贷创新发展现状
5.3 小额信贷创新“浙江模式”评析
6浙江小额信贷创新体系的构建建议
6.1 充分考虑浙江小额信贷实际情况
6.2 积极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主动参与微型企业贷款
6.3 深入借鉴和探索开发性金融扶持微型企业贷款创新模式
6.4大力推进小额信贷联保贷款试点工作
6.5持续加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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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附录
主要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1主要概念界定
1.1微型企业及其融资特征
1.1.1 微型企业的定义
数据显示,全球微型企业(Micro Enterprise)或微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8%以上,提供60%以上的就业机会,创造50%以上的产值,完成60%以上的创新发明。“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世界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也多数是从微型企业成长起来的。但是,对于微型企业,国内外实际上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
在国际上,欧盟对于微型企业的定义为:雇员少于10名、营业额不超过200万欧元或者资产负债表总值不超过200万欧元;北德意志银行的划分标准为:年营业额在500万欧元以下的企业均被列入微型企业的范围;保加利亚的划分标准:雇员少于2.3名、营业额不超过5万欧元、资产负债表总值不超过0.8万欧元。以上引自银监会(2006)。
在国内,刘明康(2004)指出,小企业一般是指营业额在3 000万元以下、人数100人以下的企业,而对微型(小)企业则没有进一步细分。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微型企业达6 200万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微型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纳税额占国家税收总额约50%,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完成65%的发展专利、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浙江省,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2005年公布的“微小企业培育计划”,微小企业是指“2004年度产品销售收入没有达到500万元,2005年产品销售收入预计能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行办法》指出,“风险补偿资金所适用的小企业,是指浙江省内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且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生产型、科技型、就业型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小企业。”应宜逊(2005)指出,微小企业通常指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左右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杭州商业银行则把微型企业界定为零售业规模在300万元以下或其他行业规模在30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照以上标准,目前浙江省微型(小)企业为106万家左右,数量达全省工业企业的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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