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合作与福利经济学(引进版)
分類: 图书,经济,经济理论,
作者: (英)萨格登(Sugden,R.)著,方饮译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 305000版次: 1页数: 384印刷时间: 2008/08/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64201906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权利、合作与福利的经济学》是一本对社会秩序自发生成和演化变迁路径进行经济分析的学术专著。然而,这部学术专著中的一些理论发现,及其所映射的一些社会问题,显然对伦理学、政治哲学、法学、社会学乃至人类学的研究,都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参考价值。虽然萨格登谦逊地说这部著作“不是对伦理学所做的一份贡献,它没有主张要说出任何有关人们应当接受的道德规则的东西”,但是他得出的结论“一项惯例不需要在任何方面对社会福利做出贡献,便能获得其道德力量”却意义深远,对于各学科学者从不同研究视角理解人类社会运作的基本原理,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内容简介
这本书所蕴含的更深层的学术价值在于,通过运用一些简单的博弈论理论模型,萨格登把一些英国古典思想家如霍布斯、洛克、斯密尤其是休谟的某些早期洞见,用现代经济学的话语更加清晰地复述出来,并用现代经济学博弈论的“理论之梳”将这些人类思想史上的风云人物的思想脉络、学术洞见、理论意义等梳理得清清楚楚。在这本著作中,萨格登一再称自己是一个当代的休谟主义者,并经过自己的博弈论论证,把休谟的一些晦涩难懂的理论洞见用现代经济学的语言予以清楚明确的诠释。
作者简介
在英国经济学界,乃至当代国际学术界,罗伯特萨格登(Robert Sugden)均是一位知名度甚高的经济思想家。《权利、合作与福利的经济学》的出版,立即引起了国际学界的广泛关注,从而为萨格登贏得了巨大的学术声誉。直到现在,萨格登一直是国际上引用率最高的10位当代英国经济学家之一。
萨格登教授于1949年4月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小城茂利(Morley)。1970年,他在英国约克大学获学士学位,并于1971年在英国加的夫大学获科学硕士学位。1971年至1978年,萨格登任约克大学经济学讲师,并于1988年获约克大学博士学位。由于他在20世纪70年代和180年代初就在国际上一些主要经济学刊物中发表了不少文章,并与艾伦威廉姆期(Allan Williams)合作出版了一本《实用成本-收益分析原理》的教科书。从1978年到1985年,他被英国纽卡斯尔大学聘为经济学高级讲师,并自1985年起任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经济学教授。从20世纪90年代起,萨格登教授成了英国皇家经济协会会员和英国科举院院士。
目录
中译序
中文版序
第二版引言
第一版前言
1.自发秩序
1.1 经济学与自发秩序
1.2 公共品难题
1.3 政府的局限
1.4 道德的视角
2.博弈
2.1 博弈的思想
2.2 重复博弈
2.3 效用
2.4 对称博弈的均衡
2.5 非对称博弈的均衡
2.6 对称博弈中的演化稳定策略
2.7 非对称博弈中的演化稳定策略
2.8 惯例
3.协调
3.7 交通博弈
3.2 何种惯例
3.3 凸显性
3.4 社会生活中的惯例
4.产权
4.1 霍布斯的自然状态
4.2 鹰-鸽博弈
4.3 消耗战
4.4 分割博弈
4.5 鹰-鸽博弈中的产权惯例
4.6 分割博弈中的产权惯例
4.7 消耗战中的产权惯例
4.8 扩展博弈
4.9 守诺博弈
4.A 附录:带有“信心程度”的非对称消耗战
5.占有
5.7 十讼九胜
5.2 博弈结构中的非对称性
5.3 凸显性与占有
5.4 平等
5.5 模糊性
5.6 生物演化的证据
6.互惠
6.7 囚徒困境
6.2 扩展囚徒困境博弈中的互惠
6.3 惩罚和补偿
6.4 演化偏爱互惠吗
7.搭便车者
7.1 搭便车与囚徒困境
7.2 互助博弈
7.3 雪堆博弈
7.4 公共品博弈
7.5 惯例是脆弱的吗
7.A 附录:囚徒困境博弈、雪堆博弈和公共品博弈中的针锋相对策略
8.自然法
8.1 作为自然法的惯例
8.2 惯例的违反
8.3 为何他人的预期对我们而言至关重要
8.4 惯例、利益与预期
8.A 附录:有关自然法的霍布斯理论中的互惠
9.权利、合作与福利
9.7 同情与社会福利
9.2 合作的原则
跋
A.1 演化
A.2 突出性
A.3 语言
A.4 权力
A.5 惯例竞争
A.6 互惠的演化
A.7 规范预期和惩罚
A.8 怨恨和道德
A.9 我们所处的立场
注释
译者后记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1.自发秩序
在英国,司机几乎总是遵守靠道路左边行驶的规则。为什么?人们会脱口而出回答说:“因为这是英国的法律。”毫无疑问,靠右行驶的人有可能会因为危险驾驶而被指控。但是,英国的司机并不是非常顺从地遵守所有关于道路使用管理的法律的。一名司机不系安全带、驾驶一辆雨刮器有问题的车辆、夜间在楼宇林立的区域鸣喇叭,这些都是违法行为;但是,这些法律却经常被违反。甚至那些公然地违反禁止酒后驾驶法律的人——一项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导致重罚——通常也遵守靠左行驶的规则。
当然,对于最开始那个问题的回答可以是:“因为所有其他人都靠左行驶。”在一个人们通常都是靠左行驶的国家里靠右行驶,等于是选择了一条进医院或者进坟墓的捷径。我们应当靠左行驶,这条规则具有自我施行(self-enforcing)的性质。
因此,我们并不总是需要司法机器来维持社会事务中的秩序;如我们所观察到的,这类秩序并非一直是政府和警察部门的发明。无政府这个词从字面意义上(“政府缺位”)来说不能等同于贬义的无政府状态(“无秩序;政治动荡或者社会混乱”)。自发秩序的观念——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的用语①——或者说有秩序的无政府(orderly anarchy)——詹姆斯•布坎南的用语(1975,P.4~6)——不存在术语上的矛盾。或许靠左行驶是关于自发秩序的一个罕有的例子,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的缺位确实会导致无秩序和混乱,但这并不是一条自明的真理。自发秩序的可能性值得深入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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