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名案评析5
分類: 图书,法律,司法案例,
作者: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编著
出 版 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版次: 1页数: 50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473294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为了发扬知识产权庭这一优良传统,总结近年来的知识产权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为今后的审判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并且与知识产权界的专家、学者和同仁开展业务交流,知识产权庭从近几年来审结的案件中精选出一批有新颖性、典型性和影响力的案件,对在审判实践中凸显的法律问题进行评述,编著了本书。
内容简介
本书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选取知识产权领域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评析,以案件中显现的法律问题为主线,同时考虑其他具有相同或相似法律问题的案件情况,综合进行评述,使读者对所评析的法律问题有比较系统、全面的了解,利于司法实践的操作,并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法律最新发展动向有所把握。
读者对象:知识产权领域工作人员、相关领域工作人员及涉及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人员。
目录
第一部分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1】如何对运用公有领域的素材创作的作品进行保护——原告朱志强诉被告耐克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2】如何确认舞蹈作品的作者——原告刘露诉被告张继刚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3】利用民间技艺创作的剪纸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原告白秀娥诉被告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4】作品的故事情节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原告庄羽诉被告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5】MTV属于电影作品还是录像制品——原告新力哥伦比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宜禾钱柜娱乐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6】试题是否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原告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Council)诉被告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等三案
【案例7】特殊类型汇编作品的认定——原告施华民诉被告北京市永正科贸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8】计算机字库中的字型可以作为美术作品获得著作权保护——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潍坊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南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9】行业产品评估价格一般不宜作为作品进行保护——原告麦克劳希尔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金凯讯信息系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凯讯通信息系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魏建忠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10]利用他人设计图生产向导地图牌应当在地图牌上为他人署名——原告任天柏诉被告北京向导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署名权纠纷案
【案例11]小说与电视剧之间进行侵权对比应当从作品可再现内容的整体把握一——原告刘育新诉被告陈燕民、中国煤矿文工团、北京中视喜洋洋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华风气象影视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121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行为的认定——原告百灵达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万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13】著作权默示许可的认定——原告关东升诉被告赵淑雯、道琼斯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141研发汉化软件是否必须征得外文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原告广州市德克赛诺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北方德赛计算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15】如何确定文物图片的赔偿数额——原告故宫博物院诉被告中国商业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第二部分网络纠纷案件
第三部分商标权纠纷案
第四部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第五部分专利权纠纷案
第六部分技术合同纠纷案
第七部分商标行政纠纷案
第八部分专利行政纠纷案
书摘插图
第一部分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1】如何对运用公有领域的素材创作的作品进行保护——原告朱志强诉被告耐克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本章要旨】
在对运用公有领域的素材创作的作品给予保护时,由于任何人均可以公有领域素材为基础创作,此类作品独创性程度并不高。故在进行作品的相同或近似对比中,应将已进入公有领域中的二者相同的部分排除出版权保护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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