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375—2008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电工技术,发电、发电厂,
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0-1字数: 48000版次: 1页数: 58印刷时间: 2008/10/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155083.201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的要求进行制定的。
本标准在总结原电力工业部发布的DLGJ 118-1997《火力发电厂可行性报告内容深度规定》使用经验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对火力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编制的。
本标准颁布实施后,DLGJ 118-1997《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目录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总则
4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4.1总论
4.2电力系统
4.3热负荷分析
4.4燃料供应
4.5厂址条件
4.6工程设想
4.7烟气脱硫与脱硝
4.8环境及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
4.9综合利用
4.10劳动安全
4.11职业卫生
4.12资源利用
4.13节能分析
4.14人力资源配置
4.15项目实施的条件和建设进度及工期
4.16投资估算及财务分析
4.17风险分析
4.18经济与社会影响分析
4.19结论与建议
5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6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
条文说明
书摘插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DL5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T5084电力工程水文技术规程
DL/T5158电力工程气象勘测技术规程
3总则
3.0.1为了在发电厂建设中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基本建设程序及方针,规范发电厂前期工作内容深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法规、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并结合发电厂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3.0.2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一个重要阶段。发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均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报告。可研报告是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的基础,是项目单位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本标准是编制发电厂可研报告内容深度的重要依据。
3.0.3发电厂项目建设应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国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积极采用可靠的先进技术,积极推荐采用高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降耗和环保的方案。
3.0.4可研报告的编制应以近期电力系统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项目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可研报告。
3.0.5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3年尚未核准的项目,应进行全面的复查和调整,并编制补充可研报告。
3.0.6编制可研报告时,设计单位必须全面、准确、充分地掌握设计的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承诺文件,并与有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签订的协议或文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设计单位应配合项目单位做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