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历史:奥巴马传奇
分類: 图书,传记,外国政治人物,
作者: 张立平,王一旸著
出 版 社: 世界知识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0-1字数:版次:页数: 251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1234363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这是美国真正的不凡之处:坚信她的人民简单而纯朴的梦想,坚信小小的奇迹会发生。我们能在深夜给孩子掖好被子时确信他们衣食无忧且远离伤害。我们能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到什么就写什么,而毋庸担心突然被政府找上门来。我们能生发一个想法后就去开创自己的生意,而无须行贿或雇佣某人的子女。我们能参与政治过程而不必担心惩罚,并且,至少多数时候,我们的选票是有用的。
——2004年7月27日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全上的基调演说
希望不是盲目的乐观主义,不是对未来的困难轻描淡写,不是对可能出现的艰难险阻置若罔闻,更不是袖手旁观、畏首畏尾。尽管现实常常事与原违,但希望永无是我们心中的信仰,只要我们敢于寻找,希望就总在不远的前方。
——2008年1月3日在艾奥瓦州党团核心会议上获胜后的演说
今晚,我要对美国人民说对这片土地上的民主党人、共和党人和独立人士说:够了!此时此刻,此次选举,主是我们在21世纪仍继续美国承诺的机会。下周,在明尼苏达州,带给你们两届布什—切尼政府的那个党,会谋求连续第三届共和党政府。但是,我们来到这里,就是因为;出于对这个国家的爱,我们不能容许下一个四年还是像这个八年一样。11月4日,我们必须站起来说:八年已经够了!
——2008年8月28日接受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时的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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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坛偶像:奥巴马传奇(DVD)
内容简介
北京时间2008年11月5日,美国总统大选将要揭开谜底……
一位创造历史的美国人即将接替小布什,入主白宫……
本书以详尽的材料、生动的文笔叙述了巴拉克奥巴马从单亲家庭的黑白混血儿成长为美国政坛新星的全过程。书中既有奥巴马人生旅程重要关口处留下的一个个记录,又有对其成长的社会背景的深刻分析,更有对美国政党选举制度的透彻介绍。读者读后对“奥巴马现象”的来龙去脉会有清晰的了解。
目录
第一章长路漫漫
一、童年的迷惑:父亲是谁?
二、少年的迷惘:我是谁?
三、我的大学:西方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
四、在人间:社区服务的日子
五、寻根记:非洲之旅
六、常青藤:哈佛岁月
第二章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一、凭栏远望:政坛新星冉冉升起
二、升堂入室:奥巴马先生来到华盛顿
三、拨云见日:我为一个更完美的联邦而来
第三章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规则及分析
一、隐形预选
二、预选阶段的规则及分析
三、大选阶段的规则及分析
四、大选的投票与计票
第四章民主党预选:“奥希二人转”
一、隐形预选:热身赛你争我夺
二、亮剑艾奥瓦:奥巴马旗开得胜
三、次战新罕布什尔:希拉里“泪眼翻盘”
四、“超级星期二”:奥巴马战平希拉里
五、“次级星期二”:希拉里绝地反击
六、费城演讲:奥巴马涉险过关
七、“休战”游说:争夺超级代表票和争议票
八、预选最后一战:奥巴马如愿以偿
第五章初生牛犊何以打败政坛老将?
一、时代背景
二、奥巴马因何能赢?
三、希拉里为何会败?
第六章冲刺白宫:奥巴马对决麦凯恩
一、挑选副手
二、外交高手拜登
三、越战老兵麦凯恩
四、美女州长佩琳
五、国内政策之异同
六、奥巴马和麦凯恩在外交政策上的异同
七、最后一战:谁主白宫?
书摘插图
第一章长路漫漫
一、童年的迷惑:父亲是谁?
成功,人们在谈论这个词的时候往往非常自然地去探问成功的条件,教育和个人气质是人们谈及最多的两个话题。如果说对一个人的教育主要是由社会完成的,那么像蚕丝般细腻、精韧的个性则形成于父母的言传身教。中国古话说的好:“有其父必有其子。”
每当我们被奥巴马的个性而吸引、为其优雅的谈吐而倾倒、因其渊博的知识而折服的时候,我们都不禁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是什么样的父亲教导出了这样优秀的孩子。2004年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崭露头角时,很少有人知道这位黑人是何方神圣,更别提其父母了。这位给今日众多美国人带来希望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当年又是如何从他的父亲那里看到未来的希望呢?
许多中国学生的成长记忆中都会有一个成绩优秀、聪明伶俐、精力旺盛但是经常调皮捣蛋、特立独行的同学。大家对这样的人又爱又限,可到头来他兴许还是全班最有出息的那个。这样的人不仅仅在我们身边,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可能出现,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Sr.)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肯尼亚,老巴拉克从小就引人注目,他拥有天才的潜质,每次考试都能神奇地把第一名据为己有。在当时的肯尼亚,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并不多,能接受精英教育的人更是凤毛麟角,一旦学有所成,不论出世入世前程均锦绣可期。老巴拉克的父亲奥扬戈(Husseinn Onyango Obama)一直把天资聪颖的老巴拉克视作骄傲,深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盘算着像白人那样把孩子送去最好的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以便日后能够出人头地、光宗耀祖。
但是,和许多同年龄人一样,老巴拉克的调皮是出了名的,顶撞老师的有他,打架闹事的也有他,就差进局子走一回了。最终老师们无法接受这种矛盾的事实,不得不把他从著名的肯尼亚马西诺高中(Masino High Schoo1)扫地出门。在马西诺高中的记录中,老巴拉克最终是被学校“开除”的,可见他的确玩过了火,搅得“人神共愤”。
失学之后的老巴拉克只得步入社会,去了肯尼亚的海边城市蒙巴萨(Mombasa)做店员。但是他的恃才傲物的性格却一点没有改变,不管什么场合,只要他觉得老板的做法有问题就敢直言不讳地顶上两句,最后落个被开除的下场。虽然有些不识时务、不通人情,但平心而论老巴拉克确实是少见的聪明、坚定和正直的人,只要他认为正确的事情就一定会坚持到底,不惜代价。由于之前多次被雇主辞退,老巴拉克想继续找好工作并非易事,他不得不找些技术含量低、报酬很少的事情来做。一颗希望之星似乎就要“泯然众人矣”。
时代救了他。20世纪50~60年代恰逢肯尼亚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摆脱英国殖民统治成了这个国家新潮流。200年前北美大陆那场风起云涌的独立运动极大地激励了肯尼亚的民族意识。眼看着原来的同学纷纷进入高等学府甚至英国名校深造,为国家的命运而努力、为自己的前途而打拼,老巴拉克心中平生波澜,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过去,考虑自己的未来,决心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生活和家庭。这个时候,他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并初为人父,人生在平凡中酝酿着转机。
有一天,老巴拉克偶然中结识了两位美国来的老师,交谈中他得知自己仍然有机会读书,而且是去美国留学,前提是他必须通过函授课程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高中学历。于是,已为人父的巴拉克报名参加函授课程,在家中重新拿起书本自学。功夫不负有心人,数个月之后的考试结果让人喜出望外,他轻松地获得了高中同等学历。
但是,问题却接踵而来,由于生活拮据,又有老婆孩子需要养活,老巴拉克根本凑不到足够的学费。苦思冥想之后,他写信给美国的大学,希望学校能够给他提供奖学金。经过漫长的等待,夏威夷大学向他伸来了橄榄枝,学费全免!23岁的老巴拉克“漫卷诗书喜欲狂”,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拜托给继母照料之后,迫不及待地只身奔赴夏威夷,去亲身体验“美国梦”了。
改变男人的,通常是女人,当然还有运气。如果老巴拉克不是恰巧选了俄语课,自然就不会遇到风华正茂的18岁少女斯坦利•安•顿汉姆(Stanley Ann Dunham),更不会以“希望之父”(奥巴马被美国支持者称作希望)的身份而频繁地被人提起。我们今天已很难确认俄语复杂而精密的舌颤音究竟在安的脑海中留下什么印象,但毫无疑问的是,老巴拉克英俊的外貌、巧舌如簧的个人魅力使这位白人少女心驰神往。不仅安,就连安的父母也一样对他的优雅举止印象深刻。爱情对于双方来说,来得太顺利了。
一见钟情固然令人陶醉,但是文化上的差异似乎从一开始就横在了两人的感情之上。第一次约会,老巴拉克就给这位新女友上了一课。在肯尼亚,女人们的职责莫过于相夫教子,对丈夫则需要近乎无条件的服从。老巴拉克认为安是一个好女孩,所以一定会耐心地等待自己的心上人。于是,故意迟到一个多小时之后,他才终于出现在约会的地方,向朋友们炫耀自己的新女友,顺便展示一下自己的魅力。相反安比较尴尬,她若不是无意问多睡了一个多钟头,老巴拉克的牛皮恐怕就要吹破了。
安的家人“二战”时因珍珠港事件逃离夏威夷,父亲斯坦利•阿莫尔•顿汉姆(Stanley Armour Dunham)随后应征入伍,据说还在巴顿将军的部队服役过。在部队里,斯坦利和黑人战友一同出生入死,经历过战火的洗礼,种族偏见也被战友之问的深情厚谊所淡化,在他的心中黑人并非异类。服役期满之后斯坦利带着全家辗转加利福尼亚、堪萨斯和得克萨斯。在得克萨斯,他们第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了弥漫在美国的种族歧视。在斯坦利工作的家具店,白人员工只能在下班之后才可以为黑人或墨西哥人提供服务。安的母亲麦德林•李•佩恩(Madelyn Lee Payne)同样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在她工作的银行,不允许以“先生”来尊称有色人种。心地善良的斯坦利夫妇对这些不公平的现象非常不满,这些观点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安,让她从小就对种族歧视有本能的逆反心理。斯坦利一家后来举家迁往西雅图。安进入梅赛岛高中(Mercer Island High Schoo1)就读,学习成绩优异的她16岁就完成了高中学业并获得了芝加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过,父母顾忌安年龄太小,不愿让她远赴伊利诺伊求学。作为折中的选择,全家再次回到了夏威夷的檀香山,安进入夏威夷大学修读人类学,在校园里遇到了主攻计量经济学的老巴拉克。
老巴拉克和安的感情进展迅速,两人计划在1960年结婚。当老巴拉克高高兴兴地写信告诉父亲自己订婚之后,远在肯尼亚的奥扬戈对这桩婚事却很犹豫。这倒不是因为老巴拉克在家乡已有妻儿,在肯尼亚离婚是很方便的。而是他觉得白人的生活和黑人大相径庭,白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这桩婚姻有可能无法善始善终;更何况他无法接受这种双方父母不在场的婚事。在肯尼亚的习俗中,婚姻必须由双方父母操持,至少家长们得见上一面。最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他对老巴拉克前途的定位。奥扬戈认为像儿子这样受过良好欧美教育的人才应该回到肯尼亚,为国家的未来、为自己的人民做出贡献。所以他反对老巴拉克在美国成家。
同样的疑虑也存在于安的父母心中。他们喜欢老巴拉克,但是担心同黑人结婚会让女儿长期生活在社会的歧视中。万一有一天种族歧视席卷而来,安会不会有危险?好在夏威夷刚刚成为美国的第50州不久,州中居民大多来自五湖四海,种族歧视意识相比其他州要淡薄许多。就这样,不同种族的两个人按期举行了婚礼。
老巴拉克不仅学业出类拔萃,而且在校园里也十分活跃。他一手组建了夏威夷大学国际留学生协会并担任第一届主席。1961年8月4日,老巴拉克与安的第一个孩子在檀香山的卡皮奥拉尼医疗中心出世,取名小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Jr.)。在斯瓦希罩语里,Barack代表“被祝福的”;而在阿拉伯语里面,“Hussein”的意思是“美丽的”。父母对小奥巴马充满了祝福和期待,而这样的期待最终在一位风度翩翩的黑人男子身上成为了震撼美国的梦想和希望。
四年大学生活临近结束,老巴拉克决意攻读博士学位。他同时收到了两所大学的全奖,其中一所便是大名鼎鼎的哈佛大学。然而,哈佛大学提供的奖学金无法负担全家人的开销,另一所大学则不仅给他全额奖学金还能够提供他住宿和工作,老巴拉克陷入两难的境地之中。最终,他还是做出了和四年前相同的选择,将妻子和孩子留在了夏威夷,只身前往哈佛深造。
两地分居的日子让安能静下心来来仔细思考她和老巴拉克的婚姻。当时恰逢肯尼亚国内政局不稳,暴力事件频发,安的母亲害怕女儿随夫回国之后会受到伤害,安也越来越对这段婚姻失去信心。1965年,老巴拉克结束博士学业执意要回国发展,安终于提出离婚。
奥巴马从两岁起便生活在没有父亲的环境中,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到底是谁。关于父亲的一切都是故事,而这些故事全都是从外公外婆和妈妈的口中听来的。既然是故事就难免有夸大的成分。久而久之,这个离家出走的父亲成为奥巴马心中的偶像,幻化成一位为正义而战的英雄。
外公一家竭尽全力保护奥巴马不受种族歧视的伤害。他们努力把奥巴马的父亲塑造成高大光辉的形象,让孩子相信自己是名门之后、出身不凡。每个故事的细节都仔细设计,小心翼翼地回避小孩子满是问题的脑袋。尽管父亲没能陪伴左右,照片和数不胜数的故事却总是让奥巴马觉得他就在自己身边。奥巴马从来不缺乏父亲般的关爱,在保护他不受种族歧视伤害的同时,外公扮演起了代理父亲的角色。可是孩子终究是要长大的,奥巴马的问题一天比一天多,而对于奥巴马一家人来说,最棘手的问题莫过于:“既然爸爸这么伟大,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呢?”
奥巴马4岁那年,母亲安与一位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男子再婚。这个印尼人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罗罗•苏托洛(Lolo Soe-toro),“Lolo”一词在夏威夷语里面是“疯癫”的意思。他和安大学时便认识,交往两年之后决定结婚。婚后不久罗罗回国,奥巴马和母亲随后迁往印度尼西亚。对于母子二人来说,这个国家是崭新的,安借此机会“摆脱”了谨小慎微的父母,打算调整好心情做点能体现自己价值的事情,奥巴马则对印尼数不清的岛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除此之外,巨大的石佛和稀奇古怪的神灵、以及儿时玩伴小猴塔塔(Tata),这些异域文化深深地印在了奥巴马的记忆中。
由于家境不是很好,奥巴马没法就读国际学校,只能被安排到本地的普通学校,在那里人们都叫他巴里(Barry)。但这没能影响奥巴马的远大志向,他在一年级的时候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我想当总统》;无独有偶,在三年级写的作文《我的梦:长大了想做什么》中,奥巴马再次写到自己的理想是当总统。多亏了奥巴马是个美国人,“美国梦”不至于使他的远大理想落空。而其他国家的孩子们即使在作文里表达了自己的“鸿鹄之志”,结果却往往是“痴人说梦”。真是“橘逾淮则为枳”啊。
为了满足奥巴马旺盛的求知欲、保证他受到良好教育,安为他报了一个美国的函授课程,让他像父亲当年那样通过间接的方式获取知识。
严格来讲,罗罗是奥巴马的继父。但罗罗并没有存在于老巴拉克的阴影中,他带给奥巴马的是一种截然不同的经历,一种充满了冒险奇遇的生活,一个现实的世界。不到半年的时间,奥巴马就可以用当地方言流利地和他交谈了。罗罗经常要做一些户外工作,于是奥巴马就跟着罗罗到处跑。对奥巴马来说,这绝对是既新鲜又刺激的事情。遇到其他人,罗罗总说奥巴马是他的亲生儿子,奥巴马对此从不提出异议。不管是在外公外婆那里还是远在印度尼西亚,奥巴马都不缺少父爱。
罗罗后来进入了一家美国石油公司,负责政府公关方面的事务。所有人都觉得罗罗事业有成,但安却认为自己移居印尼似乎是个错误,这并非是因为她人生地不熟,不适应环境。真正让她感到不安的是她和罗罗之问的关系已不如以前在夏威夷的那段日子。
罗罗的转变其实是有原因的。20世纪60年代的印尼,政治气氛让人喘不过气来。当年一纸突然回国的文书并非针对罗罗一人,印尼政府召回了所有海外留学生并且取消了他们的护照。随后,官僚政府开始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罗罗被送往新几内亚的军队服役。面对这种白色恐怖,人们几乎没有勇气站出来和当权者抗争,安怕这种消极思想会毁了奥巴马。在她心里,诚实和坚守原则是最为重要的品格,是一名合格父亲所必备的素质,但是罗罗在这两点上却乏善可陈。这样下去,奥巴马会成为这种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牺牲品么?
即便是在当时的环境下,安依然要求奥巴马保持上进、积极的态度,每天4点钟就叫奥巴马起床学英语,天大的借口也不例外。她给奥巴马讲美国的民权运动,让他读小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的讲演,听玛哈丽雅•杰克逊(Maha-lia Jackson)的录音。虽然黑人运动在美国可谓四处碰壁、处境艰难,但安总是挑那些积极而振奋的事件讲给儿子听,她无时无刻不提醒奥巴马自己的生身父亲多么伟大,暗示他不仅要继承父亲的个性,更要继承父亲高贵的品质。
二、少年的迷惘:我是谁?
奥巴马10岁那年一个人回到了美国。由于完成了所有的函授课程,他有资格申请在美国继续上学。碰巧外公的老板是当地一所著名学校的校友,经他推荐奥巴马获得了录取通知书。
奥巴马在外公的陪同下来到了他的新学校,新的班主任老师以前在肯尼亚工作过,她从奥巴马的外公那儿得知奥巴马的爸爸也是肯尼亚人,于是就亲切地叫他“奥巴马”,她觉得这样称呼没有距离感。对于班里的小孩子们来讲,“奥巴马”这个名字的发音简直太奇怪了,一群人笑个不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