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辅导读本

分類: 图书,法律,宪法、行政法,
作者: 曹康泰 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1-1字数:版次: 1页数: 220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9308394包装: 平装目录
第一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和总体思路
第二章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
第四章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第五章严格行政执法
第六章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第七章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第八章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扎实实地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
附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2008年5月12日)
书摘插图
第一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和总体思路
2008年4月30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2008年5月12 日正式发布施行。这是国务院专门就市县政府依法行政问题发布的第一个决定,是国务院继2004年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后,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而作出的又一项重大举措,表明了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坚定决心,必将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及地力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一、《决定》出台的背景、过程及重大意义
(一)《决定》的出台背景
伴随着我国依法行政的整体进程,市县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意识普遍增强,一些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正在逐步转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据初步统计,截至2006年底,90%以上的市县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80%以上的市县政府在行政决策作出前、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进行合法性审查;90%以上的市县政府建立了行政执法立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60%以上的市县政府确定由法制机构参与审核政府对外签订合同、参与本地区重大涉法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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