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N-TG005-2008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技术导则

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环境科学,三废处理与综合利用,
作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编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8-11-1字数: 118000版次: 1页数: 129印刷时间: 2008/11/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151121668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导则对灾区临时安置点、过渡居住区,以及临时机构或设施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应急处置作了明确规定,避免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主要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清扫收集,生活垃圾运输与转运,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卫生等。
本导则可供灾区市政、环卫部门官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参考使用。
目录
第一部分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技术导则
1 总则
2一般规定
3生活垃圾清扫收集
3.1临时安置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
3.2过渡居住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
4生活垃圾运输与转运
4.1临时运输与转运
4.2过渡居住区生活垃圾运输与转运
5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5.1基本要求
5.2填埋处置场
5.3焚烧处理设施
5.4堆肥处理设施
5.5回收利用
6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卫生
6.1环境保护
6.2安全生产
6.3劳动卫生
第二部分 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技术导则条文解释
附件:导则编制组可提供的技术支持
第三部分相关标准规范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06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 112-2007
书摘插图
1 总则
1.0.1 为及时清扫收集、运输、妥善处理处置灾后重建过渡阶段的临时安置点和过渡居住区等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避免疾病传播和防治环境污染,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灾区临时安置点、过渡居住区,以及临时机构或设施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应急处置。
建筑垃圾、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等其他固体废物不包括在本导则适用范围内。
1.0.3 灾区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应以防治污染、环境保护为根本目的,坚持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处置的原则,并将其适度资源化利用。
1.0.4 灾区生活垃圾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应因地制宜,组织制定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处置、资源化利用的具体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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