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紧急权力制度研究
分類: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政治理论,
作者: 刘小冰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1-1字数:版次: 1页数: 380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0368863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国家紧急权力制度研究》一书是作者长期以来的研究心得,反映了作者对国家紧急权力这一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一以贯之的关注和积累。
国家紧急权力的研究和论述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作者从国家紧急权力的适用前提、伦理基础、法治形式、法律效力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从而勾勒了国家紧急权力制度研究的基本框架。
作者简介
刘小冰,1962年生,江苏省高淳县人,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兼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等。出版专著《戒严与戒严法》、《宪政制度的文化分析》,发表论文《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律思考》等。主要学术观点为:宪政是以根本法的形式规范民权、政权与党权的制度安排与实践过程;国家紧急权力制度是国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下依法迅速改变权力与权利逻辑结构的法律制度;建立人权学;制定《私有经济和私有企业法》;实行多元自主治理基础上的法律分权制;宪法应明文规定国家疆域。
目录
引言
第一编 国家紧急权力的伦理基础
第一章国家紧急权力的基本原则
一、普适原则的制度意义及其基本内容
二、特别适用原则
第二章国家紧急权力的基本属性
一、国家紧急权力的本质属性:专有权力还是共有权力
二、国家紧急权力的结构属性:广义权力还是狭义权力
三、国家紧急权力的法律属性:合宪权力还是超宪权力
第二编国家紧急权力的适用前提
第三章 国家紧急权力的实体条件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内涵与基本特性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认定机关与认定程序
第四章国家紧急权力的运行形态
一、轻度形态:突发事件应对状态
二、中度形态:戒严、紧急状态与击机状态
三、重度形态:总动员与局部动员、战争状态与军事管制
第三编 国家紧急权力的法治形式
第五章非常法治:法治的特殊形式
一、非常法治的概念内涵
二、建设非常法治的宪政意义
第六章非常法治的结构与渊源
一、立法权和执行权的分立与制衡
二、非常法治的结构
三、非常法治的渊源
四、非常法治的特殊渊源:规范性非法律文件
第四编 国家紧急权力的法律效力
第七章 国家紧急权力的法律效力及其对象与范围
一、国家紧急权力的法律效力
二、国家紧急权力的法律效力对象
三、国家紧急权力的法律效力范围
第八章国家紧急权力下权利的结构性变化
一、现有的人权清单及其限制:紧急失权制度
二、紧急失权制度的基本模式
三、国家紧急权力期间不得克减的权利
四、国家紧急权力期间予以克减、限制或中止的权利
第九章国家紧急权力下权力的结构性变化
一、国家紧急权力下的立法权
二、国家紧急权力下的司法权
三、国家紧急权力下的行政权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国家紧急权力的基本原则
在国家所拥有的所有公权力中,最为有效、有时也最为恐惧的莫过于国家紧急权力。这种魔鬼与天使共存的特性使我们对国家及其紧急权力既心存感激又心生警惕,并树立各种理念和原则、设定各种制度和机制,以使其只能造福,不能为祸。因此,虽然各国国家紧急权力所依附的制度环境大不相同,但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国家紧急权力必须拥有大致相同的普世价值基础。这是国家紧急权力的环境伦理。整体而言,国家紧急权力必须生长在这些普世价值所形成的制度环境之中;正是因为这些普世价值遭到破坏,我们才需要国家紧急权力;国家紧急权力的使用就是为了恢复这些普世价值。在我们看来,国家紧急权力的全部正当性就在这里。这些普世价值主要有人民主权、国家世俗、保障人权、有限权力、法治主义、分权制衡、新闻自由、政党政治等,它们为国家紧急权力制度提供基本的价值指引。同时,国家紧急权力还具有一些特别适用原则,如效率原则、比例原则等,它们在具体法律适用中对国家紧急权力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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