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论丛(第15卷)
分類: 图书,法律,刑法,总则,
作者: 赵秉志 主编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1-1字数:版次: 1页数: 414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8878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刑法论丛》第15卷共载文16篇,秉承本论丛业已形成的固定风格,所收录的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期我国刑法学界所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内容涵括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国际刑法学与区际刑法学等刑法学科诸多领域。
本卷特设了“共同犯罪专栏”,收录了若干篇相关文章。其中王志远的“共犯制度模式比较研究——以解读我国共犯制度模式为线索”一文希望通过中外共犯制度的比较,揭示我国共犯制度的特点,对我国共犯制度模式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王俊平的“犯罪集团的构成特征研究”以我国《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为基础,对犯罪集团的构成特征作了深入剖析。
此外,收录了下面一些优秀成果:
刘远的“论刑法的概念——为基础刑法学而作”对刑法的概念这个基础刑法学的首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以期对我国刑法概念学说的发展有所裨益。
熊琦的“论法益之‘益’”一文试图从当代最新的法益研究成果入手,批判性地剖析“益”的本质、结构与性质,提出关于“益”结构的若干新的见解。
郑延谱、韩瑞丽的“中美两国死刑执行制度比较研究”一文从死刑执行方式和死刑执行的隐蔽性两个方面对中美死刑执行制度进行了比较。
徐京辉的“贿赂犯罪:反腐败过程中的老问题与新思考——从澳门‘欧文龙案件’说起”一文以澳门开埠以来所揭发的最大的公务人员贪腐案件为切入点,就澳门刑事法律框架下贿赂犯罪的构成、既遂未遂、罪数认定、刑事法律后果及审判管辖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评论。
目录
[共同犯罪专栏]
共犯制度模式比较研究——以解读我国共犯制度模式为线索
犯罪集团的构成特征研究
教唆犯从属性说之坚持与展开
论间接实行犯的行为性与实行性——兼论利用故意的工具
[中国刑法]
论刑法的概念——为基础刑法学而作
论原因中自由的行为的成立
非刑罚处罚措施新议
前科消灭制度研究
金融安全的刑法保护研究
[外国刑法]
论法益之“益”
意大利法人犯罪制度及评析
[比较刑法]
中美两国死刑执行制度比较研究
[国际刑法]
国际法与废除死刑
[区际刑法]
贿赂犯罪:反腐败过程中的老问题与新思考——从澳门“欧文龙案件”说起
[犯罪学与刑事政策]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下管制刑的不足与完善
对中国“反拐”刑事政策的扩展研究
稿约
书摘插图
[共同犯罪专栏]
共犯制度模式比较研究——以解读我国共犯制度模式为线索
当前,我国共犯理论面临一系列困境,概括地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逻辑困境;二是刑事政策困境。所谓逻辑困境,就是说我国传统共犯理论在论证共犯行为的处罚根据方面的困境,其中包括教唆犯的逻辑困境、共犯与身份、间接正犯的泛化等问题;所谓刑事政策困境,就是指对于刑事政策上应受处罚的共犯行为被排除在现行共犯制度性内涵之外,其中包括过失共犯、片面共犯、网络共犯等问题。正如陈兴良教授曾经指出的,共犯理论是以共犯立法为依托的,共犯立法对于共犯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妥当地解决上述理论困境,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对我国共犯制度模式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本文所要做的核心工作就在于此,笔者希望通过中外共犯制度的比较,揭示我国共犯制度的特点。
一、共同的问题:参与犯
在现代刑法观念当中,对于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样态有典型与非典型之分。一般而言,单独犯罪被理解为典型形态,设定惩罚犯罪之直接标准的刑法分则就是以单独犯罪为标准加以规定的。相对于单独犯罪,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就是一种非典型的犯罪形态,理论上称为犯罪的“方法形态”。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加功于犯罪事实的犯罪样态有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犯”与仅仅对犯罪事实起到助力作用或者部分作用的“参与犯”之别,而“参与犯”犯罪样态又可以在自然意义上具体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从各国的立法例和司法实践来看,这些犯罪样态包括:
1.犯罪的分担,即多个犯罪人相互分担犯罪行为的情况。例如,抢劫犯A负责暴力胁迫,使被害人不敢反抗,而抢劫犯B负责劫取被害人财物。这在理论上称为“分担的共同正犯”。上述例子中属于复行为犯中的实行行为分担,在单行为犯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分担也可能出现。例如,A抱住被害人使其不能动弹,B得以顺利实施杀人行为。
2.犯罪的并行,即多元犯罪主体相互并行地实施相同的犯罪行为,理论上称为“并行的共同正犯”。例如,A与B协商对被害人C及其家人进行报复,由A袭击C的妻子D,由B负责对C进行攻击,结果造成一死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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