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如何进行预算审查与监督
分類: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中国政治 ,
作者: 黄振平编著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版次: 1页数: 198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950949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从法律和财政业务的角度上,阐释了人大代表如何进行预算审查与监督。在写作方法上,作者从系统的财政预算业务中筛选、整理出适合各级人大代表参考的内容,用通俗的手法和朴素的语言加以描述。可以说,本书是一本法律知识与财政业务知识相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通俗的财经读物。通过本书,对人大代表如何进行预算审查与监督,起抛砖引玉的作用,共同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和财政经济建设,努力推进预算审查与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作者简介
黄振平,男,1960年生,广东省肇庆市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加拿大皇家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 写有若干经济论文、小说、散文。1999年参加我国《财税大辞海》(改革出版社)编写工作并任分篇主编,2001年出版诗词集《履痕》(花城出版社)。
目录
第一章 了解政体
人大代表必须政治挂帅,认真履职
核心提示
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
三、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架构
四、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
五、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六、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第二章 掌握政策
人大代表必须明了政策,与时俱进
核心提示
一、我国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我国财政政策的基本模式
三、我国预算管理制度的演变
四、现行预算体制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审查预算
人大代表必须学习钻研,工作到位
核心提示
一、预算审查监督存在的局限性
二、预算审查和监督应把握的几个重点
三、预算审查的基本步骤
四、预算审查的基本内容
五、预算和预算报告的质量要求
六、预算审查的基本方法
七、预算审查和监督需要面对的其他问题
第四章相关法律
人大代表必须熟知法律,依法行事
核心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五章 学习借鉴
人大代表必须开阔视野,转益多师
核心提示
一、美国预算审查监督制度
二、英国国会的预算审议制度
三、日本政府预算审议制度及过程
四、德国预算编制审查制度
五、加拿大政府预算审查制度
六、香港特别行政区预算编制审查制度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了解政体
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与制度。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武装力量领导权。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都必须由国家权力机关充分讨论、民主决定;它们的贯彻实施由国家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按其职责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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